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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银行融资限制 重庆小贷公司尝试2.3倍杠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11 00:44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国内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和规模瓶颈率先在重庆被打破。

  5月10日,重庆市政府网站发布消息称,该市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监管暂行办法》和《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委托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将进一步拓宽小贷公司的融资渠道。

  根据办法规定,重庆市小贷公司将可由以前只能向不超过两家银行融资,转变为向多家银行融资,资产回购转让融资扩大到各类金融资产交易机构,还可向主要股东定向借款和进行同业资金拆借。

  多管齐下打破“瓶颈”

  “突破很大,在把控风险的前提下,小贷公司可以做大规模,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南方某小贷公司董事长陈明(化名)表示,上述条文明确提出,小贷公司可以将经营规模最高放大2.3倍,这相对于以往0.5倍杠杆,向前跨进了一大步。不过,在当前经济下行环境下,有多少银行资金、民间资本敢于流入小贷公司,尚是未知数。

  囿于国家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管,多年以来,小贷公司的资金来源十分有限,放贷能力受到极大限制,在银行信贷规模紧张的情形下,困境尤为明显,业务时断时续。

  “只能向两家银行融资,额度不能超过注册资本的50%,捆住了小贷公司的手脚。”陈明对记者称,与银行10倍杠杆相比,小贷公司杠杆率有20倍的差距,并不合理。

  他介绍,银行是通过贷款卡来控制对小贷公司的融资规模的,小贷公司的其中一家合作银行规模额度用完,就意味着这条融资路径停止,也不能转向与其他银行合作。并且,只能向仅有的两家银行融资,小贷公司就不能“货比三家”,在融资成本上只能任由合作银行提价。

  重庆市政府表示,因融资渠道较少和融资成本较高,该市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规模和放贷能力出现“瓶颈”制约,难以进一步做大做强。同时,社会上的民间资金、民间借贷比较多,部分民间资金希望借给小额贷款公司经营。

  前述重庆两个办法提出,放宽小贷公司通过银行融资的限制,把以前只能向不超过两家银行融资,改为可以向多家银行融资。业内人士指出,此举可降低小贷公司融资成本,如果可突破50%注册资本总额限制,还可放大贷款杠杆。

  同时,重庆还拓展了小贷公司资产转让融资的范围,以前只能通过重庆金交所以回购方式进行资产转让融资,改为包括银行机构、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专门从事金融资产交易的机构。

  风险隐忧

  “多渠道转让贷款资产,也可令小贷公司迅速周转,腾挪规模,赚差价,放大杠杆倍数。”南方一位民间金融公司总经理表示。

  据他介绍,当前部分缺钱的小贷公司为了放大杠杆,做起了“灰色”生意,将客户转介给部分银行,自己做担保收取高额费用,承担资产风险。

  重庆市政府表示,将通过市金融办指定的融资平台组织小额贷款公司之间的同业拆借融资,这一融资平台正在积极筹建,预计上半年能够正式运行。

  “每个小贷公司定位不一样,行业、客户群有差别,同业拆借出台,有利于调剂各公司之间的头寸余缺,对提高各公司资金运营效益,降低交易成本有很大帮助。”南方一家成立不久的小贷公司总经理说。

  不过,重庆此次政策还为民间资本更多参与小贷公司放贷开了一道“口”子,被业内认为有风险隐患。

  前述《办法》提出,小额贷款公司可通过其主要股东定向借款融资。所谓主要股东,系指在本公司持股比例5%以上的法人股东和持股10%以上的自然人股东。

  “如果民间资金与一些小贷公司串谋,借钱给其主要股东,那么小贷公司实质上就变相吸收了存款。”前述民间金融人士认为,如果小贷公司违规经营,此举可能放大民众投资风险,抬高社会融资成本。

  并且,在多名业内人士看来,此举通过聚拢社会资金,可急剧放大小贷公司经营杠杆。重庆提出,对各种融资额度实行比例控制,经营良好、管理规范的小贷公司可以将经营规模最高放大2.3倍。不过,重庆自称,《办法》对融资、委贷业务的准入、运行和违规行为,都制定了明确的监管措施。

  目前,全国小贷公司数量和放贷规模有所增加。央行网站5月10日发布称,截至2012年3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4878家,贷款余额4447亿元,一季度新增贷款531亿元。其中,重庆市145家,贷款余额19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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