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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庞氏骗局边缘的地方融资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11 20:37 来源: 中国经营报

  杜庆春

  近日一些地方政府的“戴帽”信托项目可以简单地总结为:职工强制出资、工会奉命集资、公司贷款融资、政府实际用资。如果对这一事件做性质判断,就不能不令人联想到去年以来各地政府的债务危机。根据我们的经验,正大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应该是县政府设立的一个融资平台。按理这类主体的背后有财政支撑,投资者一般风险不大。然而,此次梁山县政府以理财产品的名义从职工手中集资的做法,却可能演变成拆东补西的庞氏骗局。

  首先,作为实际出资人的职工的出资行为并非自愿,行政强制的色彩十分明显,这类似于一般骗局中高息诱惑的欺诈所导致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其次,作为融资形式的所谓理财产品本身也有违规之处。《梁山县信托理财产品明白纸》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信托产品募资说明书,其只对资金用途、发行规模、期限和收益加以简要介绍,并未充分披露投资风险和资金使用的监管安排,这一做法侵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第三,梁山县总工会不具备发售或代售理财产品的法律资格。委托理财业务事关金融管理秩序,须有资质的金融机构方可为之,一般企事业单位受托理财一般会被认定为无效。在这一环节,总工会明显有非法集资之嫌。

  第四,理财产品所承诺的10%回报不具有现实可行性,理财资金的实际使用也难以监管。如果理财资金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则公益事业怎么可能有如此之高的盈利?如果真的用于基础设施,则应明确具体是哪一个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是否有经营收入,如何保障10%回报的实现,是否有相应的担保措施等。所谓理财产品对这些关键内容均避而不谈,不免令人对投资方向的真实性生疑。

  第五,作为实际用资人的当地政府极有可能并无按时归还融资本息的能力和意愿。换言之,还本付息问题,可能仍有赖于下一步拆东补西的融资,或到期后的再次延展,甚或根本不在本届当地政府的考虑范围。因为职工不是一般的外部投资人,多数是不敢就投资损失问题而以强硬的手段主张自身权利的,即使有主张权利者,也完全可以用正常理财投资损失作为有效的挡箭牌。更有甚者,就算酿成群体性事件,也往往由上一级政府出面,由国家财政埋单。多年来,类似的事件其实一直在发生,梁山县不是特例。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不情愿地看到了一个庞氏骗局的雏形,但我们仍希望这只是当地政府的无奈和救急之举,他们也许另有信心和安排,既保障广大职工的资金安全,又实现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初衷。

  作者系北京市未名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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