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市重点在事不在市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16 01:24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黎闵功
最近河南省西辛庄村设立首个“村级市”引发很大争议,实际上,自从2010年“镇级市”概念推出后,很多地区涌现出农村乡镇设市的冲动。最近有媒体报道,“镇区常住人口5万的建制镇可考虑直接设市。”
“市”,本义为集中买卖货物的固定场所,后来又延伸为工商业发达的地方。在农业社会,市与农村地区天然分野。然而,在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的今天,传统农耕地区发生了巨大变迁,正在改变以前的界限。
这种变迁在东部沿海地区一些镇体现得尤为明显,它们的经济总量甚至超过了很多县市。此前中国先后进行了“地改市”、“县改市”的变革。2010年2月,温州市提出要将乐清市柳市镇等5个强镇建设成镇级市,随后,浙江、山东、湖北等地也提出要建设若干个镇级市。
有专家把这种建市做法看作多元城市化的一种路径选择,以及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个重要尝试。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就预言:未来40年,我国的城市数量将比现在多出10倍,由665个增加到至少7000个,“大镇升市”将成为其中主流趋势。
然而,中国的事情往往会因为争相效仿而演变成东施效颦。山东省2010年提出3~5年建设20个镇级市,湖北襄阳2011年提出建立12个镇级市,等等,现在“村级市”又闪亮登场。然而,设立市的意义不在于镇长、村长更名为更好听的市长。
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四川省社科院党委书记李后强认为,镇级市的本质是县辖市,核心是以一个城市的标准来建设和管理一个镇,要害在扩权强镇推进新型城市化。还有专家认为,改革重点不在于形式而在于职能转换。
事实上,对于目前一些发达镇的发展状况,2008年10月,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相应行政管理权限。”
据此,2010年4月,中央编办、中农办、国家发改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50号),确定全国25个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
中央编办50号文没有“镇级市”的提法,而是明确这项改革一是加快推进体制创新。二是继续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按照强镇扩权的原则,赋予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着力下放城建、环保、治安等涉及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赋予相应财力,增强发展能力。三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因此,无论是镇级市还是村级市,其重点不在于形式上的“市”,而在于实质上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