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暴露出“硬伤”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17 04:10 来源: 深圳商报贺成:工伤,顾名思义是因工受伤,不管是伤是死,都应该算上。然而,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规定,如果所幸没有死亡,就意味与工伤认定擦肩而过了,这无疑暴露出工伤认定上的“硬伤”。这样的“硬伤”给一些用人单位推卸责任留下了可乘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的规定,再结合“张志娟从事的是重体力劳动、并且当日累计工作时间已经超过了12小时”的实际情况,认定工伤也不是不可能的,然而用人单位却只看到“不死人不算工伤”的一面,以致说出“人没死不能算工伤”这么没人性的话。当《工伤保险条例》不能切实地保护劳动者权益,并成为用人单位推脱责任的借口,以至成为执法监管部门懒政的理由,难道还不该从根本上把这个“硬伤”给割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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