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我财经]温州司法保驾金融创新 林耘:步子别太大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2 16:00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2日讯(记者 孔令雪)新华网报道说,昨天,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了《为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目的是从法律层面上,保障温州金融改革创新。对此,中国经济网评论员林耘在《我财经》节目中表示,这是非常典型的一个保驾护航的行动,但应对金融问题的时候还是要适度的小心,步子可以迈,但不要迈的非常大。

  林耘表示,“我们都知道温州这一次之所以被列为金融改革试验区,一方面是因为温州改革开放30年积累了非常丰厚的民间财富,有投资的需要;另一方面,当地实体经济比较发达,资金的需求没有能够得到有效的满足。温州在最近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民间拆借所产生的纠纷,包括相关的案子是翻倍在增加的,其中有一些是正常的,有一些是异常的。哪些是异常的?比如说高利贷,具有投机性的借贷,跳到了红线以外,还有一些在形成纠纷的时候,不是走法律途径,而是动用黑社会等等,这些显然需要有司法的介入,司法方面的裁定。所以我觉得在这种背景之下,出台“30条”是需要的,是必须的。”

  林耘认为,“这个《意见》有个宽松的地方,就是,不至于影响形成金融风险的要给予支持。这说明当地的改革力度还是很大的,但也要小心一些问题的出现,比如在短期里没有问题,累积以后有问题的时候怎么办?在应对金融问题的时候还是要适度的小心,步子可以迈,但不要迈的非常大。”

  以下是本条新闻的播报内容:

  【播报】继续来看今天财经今榜第三位的新闻。

  是一条有关温州金融改革方面的消息。新华网报道,昨天,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了《为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目的是从法律层面上,保障温州金融改革创新。

  这份《意见》共分为6大部分30条,要求各级法院坚持公正司法、平等保护的原则,注重鼓励创新与防范风险相结合,准确把握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先试先行的政策精神,对有利于试验区建设,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的措施,在确保金融安全的前提下,应给予司法支持。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有为指出,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不仅需要经济领域的积极作为,司法领域同样义不容辞,并且大有可为。

  【点评】林耘

  相关文章:

  [我财经]张捷:要谨防国外养老金大鳄做空中国

  [我财经]张捷:城际铁路交给地方建不靠谱

  [我财经]楼市调控进入"生死博弈期"? 张捷评

  [我财经]张捷:技术创新需要美国先"袖手旁观"

  [我财经]张捷:山西煤企买断省内高速好处多

  [我财经]浙江丽水试点农村金融改革 李犁点评

  [我财经]李犁:保险公司费尽心思包装公关费

  [我财经]媒体称中菲经济贸易合作受损 李犁解读

  [我财经]李犁点评美对我国征太阳能电池反倾销税

  [我财经]2012年1月—4月版

  [我财经]2011年版

  (责任编辑:姜雨薇)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