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扫荡” 三大证券违规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4 00:00 来源: 北京青年报内幕交易的首个司法解释刚刚发布,证监会昨天又紧急召开会议重申内幕交易“零容忍”———
最高法刚刚发布内幕交易的首个司法解释,昨天,证监会就紧急召开“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新闻通气会,记者到了现场发现,证监会法律部、稽查局、稽查总队以及办公厅等部门的“一把手”集体出现,这在以往的新闻通气会当中极为少见。他们在答记者问当中反复重申了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对内幕交易的“零容忍”态度。
法律部相关负责人指出,2009年8月以来,司法机关和监管部门联合开展专题调研,认真研究解决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工作实践中的问题,经过反复论证,制定了内幕交易司法解释。这一司法解释明确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犯罪主体范围、内幕信息形成时间的认定、定罪量刑的标准和单位犯内幕信息、泄露内幕罪的定罪处罚标准等法律适用问题,将有效解决执法实践中内幕交易认定难的问题。
该负责人还透露,正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动市场操纵和“老鼠仓”的司法解释出台。他乐观估计,这两项司法解释有望在年内推出。
与此同时,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还通报了资本市场三起违法违规案件。
案例一
中信证券原电力行业首席分析师杨治山
内幕交易被刑拘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还通报了时任中信证券研究部质量总监、电力行业首席分析师、漳泽电力独立董事杨治山涉嫌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漳泽电力”股票行为,其相关交易行为涉嫌犯罪。今年2月,证监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目前其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根据深交所监控发现的线索,2011年11月,证监会对杨治山涉嫌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漳泽电力”股票行为立案稽查。
2011年4月中旬,漳泽电力主要负责人与杨治山就漳泽电力重组方式、路径等问题进行探讨,内容涉及定向增发、上市公司股权划转、现金购买等重组方式方法以及如何与煤炭企业重组才能对上市公司更加有利等事项。杨治山作为漳泽电力独立董事,参与了同煤集团与漳泽电力资产重组的论证过程,为法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011年4月15日,杨治山指使李某在上海某营业部开立证券账户,4月19日、28日,杨治山借用李某账户共计买入“漳泽电力”股票268.25万股,买入金额约1500万元,在知悉证监会开始调查后,杨治山在漳泽电力股票复牌前夜即2011年10月28日子时0:01以跌停板价格倾仓申报卖出所有股票,当天开盘后4分钟内全部成交,亏损82.8万元。
司法解释
属于三类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最高法刚刚公布的内幕交易司法解释中,规定了三类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其中包括具有特殊身份,以及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联络、接触的人员。此外,证券交易成交额在50万元以上等将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显然,杨治山的相关交易行为与以上条件一一对应。
监管声音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本案具有较强的警示意义,杨治山偷鸡不成反蚀把米,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其作为资深从业人员,享有较高的行业地位和专业荣耀,本应有良好的职业前景,却未能抵制诱惑、恪守职业道德,以身试法,最终受到法律的惩罚,市场专业人士应引以为戒。
■杨治山:
1997年至南方证券任分析师直至2006年,后又加入中信证券研究部,先后任电力及公用事业行业首席分析师和研究部质量总监。但在案发前,他已辞去中信证券的工作。2010年4月起,杨治山开始担任漳泽电力独立董事。
案例二
交银施罗德原基金经理郑拓
“老鼠仓”非法获利1400余万元
昨天,证监会法律部负责人通报,交银施罗德基金交银稳健原基金经理郑拓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行为,其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郑拓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郑拓在2007年3月至2009年8月实际管理交银稳健基金期间,利用任职优势获取的交银稳健基金投资交易未公开信息,使用夏某某、原某某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步于其管理的交银稳健基金买入或卖出股票50余只,累计成交金额达5亿余元,非法获利1400余万元。郑拓使用的证券账户先后转挪于上海、哈尔滨、北京等地多家证券营业部,账户资金更是通过其亲属、朋友等十余人银行账户走账。
司法解释
“老鼠仓”司法解释有望年内出台
证监会法律部有关负责人透露,正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动“老鼠仓”的司法解释出台。他乐观估计,这两项司法解释有望在年内推出。
监管声音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要知道一颗老鼠屎会坏掉一锅粥,一只贪婪的硕鼠则会对整个基金业造成巨大的损害。基金业的健康发展有赖于每一位基金从业人员忠实履行对投资者的信
■郑拓:
郑拓生于1968年,本科毕业于复旦大学,学习法律,后赴美国芝加哥大学商学院进修MBA。曾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2007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副总监和基金经理。
2009年9月,郑拓正式离开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创立上海好望角投资公司。2011年5月份,上海好望角旗下的所有私募基金清盘。
案例三
紫金矿业迟发
“污水渗漏”公告被处罚
本报讯(记者 吴琳琳)昨天,证监会还披露了紫金矿业的“信披”违规行为。紫金矿业所属的铜矿湿法厂于2010年7月3日发生污水渗漏事故,未能按规定及时公开披露。证监会决定对紫金矿业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长陈景河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执行董事罗映南、邹来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的罚款;对时任执行董事刘晓初、蓝福生、黄晓东给予警告。
■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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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将加紧更新
内幕交易指引
本报讯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最高法院最新发布的《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抓紧制定新的内幕交易指引。
该负责人称,目前最高法发布的司法解释中已明确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交易行为等的认定标准,证监会需依此为依据尽快制定新的内幕交易行为指引,从而更有效地获取内幕交易证据并做好移送司法的衔接工作。“出台新的指引很有必要,现在的内幕交易行为越来越隐蔽,行为主体更加多样化。另外,目前内幕交易多是有组织、集团化,具有反侦查能力,并和其他案件交织在一起。”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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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查处
31起内幕交易案
本报讯(记者 吴琳琳)证监会稽查总队负责人表示,自稽查总队成立开始,内幕交易案件在总案件中的比重逐年上升。2008年,内幕交易案件占比仅37%,2010年占比高达83%。今年以来,查处内幕交易案件31起,移送司法机关4起。
2008年以来至2011年底,证监会共获取内幕交易线索426件,在对各类线索核实的基础上,共立案调查内幕交易案件153起,共移送内幕交易案件39起,“黄光裕案”、“上海祖龙案”、“天山纺织案”、山西美锦集团内幕交易案等已定罪宣判,此外还有一批金额巨大的案件已逮捕当事人或移送起诉。
今年前四月
信访举报线索大增
本报讯(记者 吴琳琳)据统计,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证监会稽查局共受理各类案件线索199起。其中,信访举报案件线索45起,占期间线索总量的22.6%,环比上升40%。特别是今年1月至4月,信访举报线索数量进一步大幅增长,已经累计受理40起,占该期间线索总量(149起)的27%,是去年同期信访举报线索总量的2.5倍。从投诉、举报对象看,涉及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高管的线索较多,共29起,占比为64%;涉及证券经营机构及从业人员7起,占比为15%;其他9起。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投资者个人和机构向证监会提供各类违法违规线索。
■最高法刚刚公布的内幕交易司法解释中,规定了三类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