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经济发展的强大活力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5 00:59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作者: (江国成王栋)
【新华社北京24日电】非公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非公经济发展。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非公经济逐步发展壮大。
如今,非公经济在国民经济中三分天下有其二。非公经济在促进经济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繁荣城乡市场、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等方面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
当前,针对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中央正在密集出台落实"新36条"实施细则,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发展转型升级,增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非公经济发展的又一个春天到来了。
在国家支持下,非公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近年来,我国经济受到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非公经济也遇到了种种困难。但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下,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非公经济不但在逐步克服困难,而且实现了长足的发展。
论规模,去年,在47万亿元的全国国内生产总值中,非公有制经济约占60%;论数量,非公企业数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非公经济占全国60%以上。
论就业,2010年,全国3.467亿城镇就业人口中,在非公经济领域的就业人数占80%以上,在公有制经济的就业人数为20%左右。
论税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数据,今年1-4月,全国税收收入中,民营企业上缴的税收占60%以上。
论企业创造的利润,长期研究非公经济的专家陈永杰说,2011年,全国工业企业利润总额中,民营企业创造的利润占75%以上。
不仅如此,在国家支持下,非公有制企业在国际竞争以及"走出去"方面也取得了新的进步。2010年,吉利集团并购沃尔沃。华为、中兴等企业在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江苏沙钢集团、华为这两家私营企业还分别于2009年、2010年首次上榜世界500强。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郑新立说,华为、中兴、联想、万向、比亚迪等民营企业已成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较强国际竞争能力的跨国企业,为提升我国的国际竞争力、树立良好的国家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
清华大学教授胡鞍钢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支持下,非公经济进入历史上发展时间最长、规模最大的"黄金发展"时期。非公经济逐步形成了与国有企业并存、相互竞争,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他认为,国有经济和非公经济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是中国经济的基本特征。正是国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两条腿"齐步并进才保证了中国经济高速、稳定、健康增长。
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政策和法律保障
非公经济之所以能够获得长足的发展,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国家的政策支持。为了给非公有制经济创造平等竞争、一视同仁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2005年2月,被称为"非公经济36条"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促进非公经济发展为主题的中央文件。
同年年底,发展改革委与国务院法制办联合下发通知,重点对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在市场准入、财税金融支持、社会服务、权益保护和政府监管等方面与《若干意见》不一致的规定进行清理。
全国仅用一年多的时间就清理出涉及非公经济的问题文件6428件,已修改1040件,已废止4184件,拟修改329件,拟废止875件,一些在行业准入上限制和歧视民营企业的规定和税费等方面的歧视性规定被废止。
我国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也日趋完善:《中小企业促进法》《公司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先后出台,在法律层面上确立了非公经济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
2010年5月,《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出台,明确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包括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兴办金融机构,投资商贸流通产业,参与发展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和社会福利事业。
郑新立表示,"新36条"提出鼓励民营经济进入六大垄断性领域。这无疑大大拓展了非公经济发展的空间。
去年以来,中小企业在经营中遇到融资难等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央确定了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九条金融财税政策。根据这些政策,我国将2012年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扩大到141.7亿元,并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中西部地区倾斜;中央财政安排150亿元资金,依法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地方、创业投资机构及其他社会资金支持处于初创期的小型微型企业。
为从体制机制上根本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问题,中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这些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将提升民间资金向产业资本转化的能力。
进一步为非公经济发展创造平等环境
为落实"新36条",破除各类"玻璃门",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细则正紧锣密鼓地制订、出台。
发展改革委负责的"在安排政府投资时对民间投资一视同仁""加强民间投资监测分析""鼓励引导工程咨询机构服务民间投资"等工作任务实施细则预计即将出台。
铁道部日前公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这是近年来,铁路在引入民间资本问题上"决心最大、开放程度最高、内容最具体的"实施细则。从铁路工程建设、装备制造、铁路企业改制重组等各方面,几乎对民间资本全面开放。
卫生部近日也下发通知,允许社会资本按照经营目的,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国资委、证监会制订的实施细则正在履行报批程序。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已起草完成实施细则初稿,并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电力、石油天然气领域的实施细则制定工作也正在抓紧进行。
有关部门在制定出台实施细则过程中,将有针对性地提出破除各种隐性障碍的具体配套措施,明确民间资本进入的具体途径和方式,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市场准入标准将公开透明,不在形式上或实质上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
我国还将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改革,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放开对民间资本投资的限制,打破垄断,扩大开放,鼓励竞争,为民间资本发展营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整合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审批事项,加强对审批权力的监督制约。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司司长王晓涛表示,民间投资是经济增长内在活力与动力的主要源泉,具有不竭的创新动力。部分民营企业积极推进自身转型升级,成为挺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生力军。
郑新立表示,非公经济已经处于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好的发展时期。非公经济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应该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是科技型、具有国际经营能力的非公经济发展,对下一步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和国际并购将发挥重要作用。民营经济在"走出去"中有着特殊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