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岂可欲遮还羞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5 01:40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昨天在京召开。此次会议的目的,是部署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工作,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落实。
政府信息公开,近年来一直为社会所关注。尤其是2008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以来,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过,这几年中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与民众的要求还有不小的距离,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也有不小的距离。不承认这一点,很难说是尊重了事实。
政府信息为什么要公开?简言之,这是尊重公众知情权的需要,也是遏制由于信息不透明、暗箱操作导致的大量腐败现象的需要。在一个现代法治社会里,公众知情权如果得不到必要的尊重,其自由表达权也就更无从谈起。同时,透明政府信息,破除政府部门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对于打击腐败行为的作用,不言而喻。
政府信息公开又为什么这么难?用国务委员马凯昨天在此次会议上的话来说,“有些地方和部门思想上还不够重视,有的存在畏难情绪;相关制度还不够健全,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也不平衡;一些涉及政府管理运行的信息公开事项如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公开等,还需要深入推进”。马凯的这番话,说得很温和,但也指出了一些问题。
其实,更关键的原因,恐怕还是信息公开或会影响到一些利益主体的既得利益。某些植根于政府内部,或与政府机构利益相连的利益集团的现实存在,多多少少对政府信息公开产生了反弹力量。于是,有人不愿意公开信息,就以信息需要保密为由,有的是在时效上加以拖延,有的则在公开内容上作删减——不同的做法,本质却一样。
比如,招投标领域一直问题丛生,这跟权力不当地干预招投标行为密切相关,同时,也与招投标过程中信息公开的不到位乃至很不透明大有关系。“浑水”中更便于“摸鱼”。这些年里,招投标领域乱象太多了。如果依法对此过程中的信息均进行公开,水“清”了,“摸鱼”者自然就少了。
比如,部门预算公开的含糊与粗糙,一直备受社会诟病。尤其是“三公”经费的公开,更为某些政府部门所忌讳,很多都是一笔糊涂账。对于某些公务人员来说,财政预算公开的规定一旦认真执行,自身利益就定会受损。所以,能拖就拖,能混就混,也就不奇怪了。
再比如,一些关乎民生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及时,也不完整。诸如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信息的公开还不尽如人意。有的是借口标准问题,有的推托是技术能力问题,凡此种种,说明对一些人而言,政府信息公开的约束性远远不够。许多该公开的信息没公开,或是粗糙应付,“欲遮还羞”。
套用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最近说过的一句话来说,政府信息公开不是对民众的“恩赐”,而是法律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实施4年多了。某些政府部门,真的有必要反思,这4年多来,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所交出的究竟是一份合不合格的作业?至于那些以信息保密为由而不公开政府信息的,一定是忘了这么一个原则,即“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一个法治政府,信息公开是常态,而不是“例外”!
昨天的电视电话会议上,不少部委领导对于本部门在今年要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详细部署。观察这些承诺,若是能一一兑现,那么对于中央一直追求的“透明政府”的建设,必大有裨益。政府信息公开之路,或如同整个中国社会的不断进步一样,难以一步到位,但只要方向明确,依法推进,总是能够让人看到更多的成绩。至少,政府信息公开不可继续“欲遮还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