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支持民企参股证券期货公司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8 01:38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罗文辉 蒋飞
中国证监会将在上市、再融资、建设全国性场外市场和并购重组等多个方面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同时还将鼓励民间资本参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这也是自券商综合治理之后,证监会首度公开表态鼓励民间资本参股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
鼓励民间资本参股证券期货机构
在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作要点的通知”中,有关“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增资入股、兼并重组等方式投资期货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控股期货公司参与期货创新业务试点”的内容,在业内引起关注。
但上述通知提及鼓励民间资本参股期货经营机构,尤其支持民营控股期货公司参与期货创新业务试点时,却又语焉不详。而南华期货总经理罗旭峰评价,该通知“较粗”,也仅为“指导性文件”。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的统计,目前161家期货公司中民营控股的近40家,其中2011年分类监管获A类评级的民营期货公司仅有三家,即中国国际期货、南华期货、新湖期货。
事实上,由于期货公司业务模式单一,且过于依赖代理交易收入,股东的投资回报率通常较低。如万向、复星等大型民营企业,已持有多种金融业务牌照,但因对期货行业的盈利能力缺乏信心,而对其控股的期货公司的后续资本投入相比券商、大型国企一直很有限。
因此,有多位民营控股期货公司的负责人日前向本报记者表示,新的民营资本进入期货行业的可能性并不大。相反,如今一些民营资本正在借机高溢价转让期货公司的控股权,如去年底被并购的珠江期货、新华期货,和并购尚待证监会批准的格林期货。而民营控股期货公司对上述通知最感兴趣的还是,能否在即将开闸的多项期货创新业务试点中争取到更多的首发机会。
在上月底于杭州举行的“第六届中国期货分析师大会”上,证监会期货二部副主任冯博曾透露今年政策研究中正加快酝酿的七项创新内容,其中包括支持期货公司通过兼并和发行上市做优做强、扩大行业的对外开放、优质期货公司开展仓单质押。
而上述期货分析师大会刚结束,浙江省领导即在该省召开的金融工作会议上力挺浙商银行、浙商证券、永安期货三家浙江金融企业“十二五”期间实现上市。而永安期货由当地国有券商财通证券控股,在民营经济发达的浙江省,民营控股期货公司的IPO也未被优先考虑。
不过,据新湖期货董事长马文胜乐观估计,按上述通知精神,证监会核准的首批IPO期货公司中,或将出现一家民营控股公司。
而就在去年下半年,证监会已批准三家AA级期货公司参与境外期货代理业务试点的筹备。且目前业内传言,境外期货代理作为试点创新业务,即将在今年下半年放行,而其门槛要求是期货公司注册资本至少5亿元,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自营等创新业务的试点则将随后开放,至于期货公司的IPO则是一两年后的事。
在如今券商、国企控股期货公司占主流的期货行业,优秀的民营期货公司也应在创新业务试点中分得一杯羹。这是多位民营控股期货公司负责人的心声。
有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民间资本参股证券、期货和基金公司在法律上并无障碍,但是证监会按照《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的要求,对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增资和转让行为实施审慎性监管。这项行政许可虽然没有对民间资本有任何歧视,但程序相对复杂,存在隐性门槛。比如这项指引规定,入股行为必须程序合法,包括“入股股东必须得到上级单位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对于多数民营企业,显然上级单位或者监管部门的概念非常模糊,客观上造成了投资决策的不确定性。
支持民间资本上市再融资
证监会上述举措是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非公经济新36条),并结合资本市场的功能提出了具体的措施。这些举措很多与证监会正在推动的重点工作相互重合,并对如何针对民营企业加强支持力度做了特别的强调。
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则在近日召开的第十四届主板发审委成立大会上表示,证监会将加快完善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公司信用债券市场发展,进一步优化针对“三农”、文化创意产业、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经济薄弱环节的证券期货市场服务,促进解决经济生活中的“两多两难”(储蓄多、投资难;民营企业多、融资难)问题。通过进一步完善直接融资机制,改善市场融资结构,不断提升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发展的合理需求。
根据上述通知,证监会将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及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等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创业板再融资规则,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上市和再融资,推动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修改完善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配套规则,简化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和审核流程,推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提高债券融资效率。
除了证券交易所的融资渠道之外,证监会还将积极推动场外市场的建设,继续推进中关村公司股份转让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抓紧做好统一监管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筹建工作,制定出台相关法规制度和配套规则,为符合条件的非上市民营企业股权转让提供渠道和服务。同时研究出台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指导意见,促进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规范发展。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目前仍然存在一些制度规则和市场环境的不足,部分高科技企业尤其是互联网企业尚无法在国内上市。对此,证监会也表现出了开明的态度,将支持这些民企赴海外上市。其政策要点是:推动完善企业境外上市法规制度,适当降低境内企业到境外直接上市门槛,简化相关程序,促进民营企业境外上市规范化、便利化,拓宽境内企业境外直接融资渠道,提高利用境外资本市场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