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担最后一搏:等待破产重整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9 01:30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颜汐
《第一财经日报》获悉,中担已于5月25日正式向法院提交了破产重整材料,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受理通知。此前一周,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下称“北京金融局”)批复同意中担破产重整申请。(相关报道见本报5月25日《北京金融局批准中担破产重整 设定8月20日“大限”》)
在得知上述消息后,中担员工王伟(化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在他看来,一旦进入法律程序,就会有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来接手,一切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来走,那些“吵吵闹闹”的日子终于可以告一段落了。
由于“中担事件”涉及的债权人人数众多,每家的情况也各不相同,再加上如今连中担内部都分成了好几派,要心平气和解决问题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现在债权人也有了专业的律师团队,进入破产程序后,大家可以更理性地解决问题。”但王伟还是有些担心:一方面不知道法院何时能受理,另一方面由于北京金融局已经设下了8月20日的重整“大限”,这恐怕将是中担的“最后一搏”了。
事实上,中担并非毫无胜算。
本报独家获悉,昨日,北京金融局召开会议,就中担进入法院破产重整程序后的相关工作进行了讨论。据知情人士透露,在金融局的协调下,中担已经向数家国有担保公司提交了重整经营计划书,对债务重组后的经营预测做了说明。同时,市金融局也正在协调专业部门,对经营计划书进行专业分析,并向市政府汇报。
泰润之争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告诉本报记者,法院收到申请后,会经过相关程序,一段时间之后才能决定是否受理破产申请。
“一旦法院决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将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企业,处理相关破产事宜。而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宣告企业破产前,符合一定条件,经法院许可,可以进入企业重整程序或和解程序。”该律师指出。
同时,他表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等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另外,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该律师称。
这些法律规制显然与近来有关“优质资产”被提前偿付引发的中担内部“口水战”密切相关。这场“口水战”矛盾的焦点则主要集中在中担所投资的泰润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泰润国际”,00204.HK,现更名为中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转让问题上。
泰润国际新任主席邓力是中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亦是中担债权人之一。邓力曾通过媒体表示,他是通过正规途径获得的泰润国际,其证据就是在2011年2月28日,他与中担签订了价值6000万的泰润国际增发合同。由于泰润国际在2011年8月没有如约完成增发,所以陈奕标又与他达成了转让泰润国际股份的协议。
而他成为中担债权人则是因为在2011年12月20日,以个人名义与中担签署的一笔2000万的借款协议,为期一个月。
但中担某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向记者提出上述说法的疑点,其中之一便是泰润国际的转让都是中担总经理刘辉经手办理的,并没有走公司正常的程序,而刘辉随后也失踪了。
而中担的另一个“优质资产”——北京凯龙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则被偿付给了另一个债权人。上述人士表示,这家公司的股权转让手续是齐全的,但目前在转让资金上还有些问题。
上述中担员工王伟认为,一旦进入破产程序,关于所谓“优质资产”泰润国际和凯龙基金是私自清偿还是正规转让自然会有答案,而不用像现在这样没有意义地争论。
解押之辩
中担留守员工李琳(化名)向本报记者表示,目前他们一方面在为破产重整做相关准备工作;另一方面也在完成北京金融局在批复中所要求的,“妥善办理融资性担保业务中已还款项目反担保解除、银行保证金扣划等手续,并依法承担处置责任”。
对于此前有报道提到,企业在还清贷款后无法办理解押手续的问题,这位参与办理解押手续的员工向记者出具了近几个月成功办理解押手续的企业名单。
这份名单显示,从今年3月至今,已经办理解押的企业有31家,扣划保证金的有29家,而办理顺位抵押的有2家。
李琳向记者详细解释了办理解押手续的流程:
首先债权人还清银行贷款后,向以前的客户经理提出解押要求。接着客户经理要审核材料,然后打印一张解押表,这个表上需要填写信息和相关部门签字,例如,财务部门要审核过还款证明,法律部门要审核法律内容。
所有信息和签字完成后,她会将解押表发给中担应急工作小组组长林鹏最后确定。“然后,林总会用短信回复。客户经理拿着表格去办公室最后盖章时出示林鹏的手机批复即可。最后,客户拿着盖过章的表格就可以自己去解押了。”
记者向多家企业求证此事,中担某运输公司客户向记者表示,在还清银行贷款后,银行会出具一个证明,将证明交给中担就行了,当时办理解押的时间并不长,流程也很简单。但其也表示,由于各家企业情况不同,并不清楚其他债权人的情况。
对此,李琳向记者解释,由于债权人的情况各不相同,并不是每个人都能顺利办理解押,这其中也存在很多“陷阱”。
李琳告诉记者,她们在办理解押手续的过程中就发现过有的企业提供的还款证明并不属实。或者同一个控制人旗下的多个公司都跟中担有业务来往,而这几家公司相互担保,而只有其中一家还清了贷款。
当然,李琳也表示,还有一部分不能办理解押是因为债权人的相关资料被“市工作组”给调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