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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远不及“禁烟”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31 13:40 来源: 中国经营网

  实事求是地讲,烟草还是激发贪污腐败的重要因子,而且是造成大气污染等问题的元凶之一。

  常言道:“生命是最宝贵的”,而“人活百岁,世界难离”。但事实上,人类在珍惜生命的同时,也在有意无意地害人害己。

  譬如,据2012年5月30日新华网消息,卫生部5月30日发布的《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显示,我国每年因吸烟相关疾病所致死亡人数超过100万,如对吸烟流行状况不加以控制,至2050年每年死亡人数将突破300万。

  显然,吸烟对中华民族的危害非常大,且有可能日益严重。

  而据媒体报道,中国卫生部部长陈竺5月30日在报告发布会暨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中指出,《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是卫生部第一部系统阐述吸烟危害健康的权威报告,希望通过报告使广大群众获得相关科学知识,为推进我国控烟履约进程做出积极贡献。

  但是,笔者认为,“控烟”远不及“禁烟”。

  诚然,中国已经在2003年年11月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一个限制烟草的全球性公约,成为第77个签约国。200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该公约;2006年1月,公约正式在我国生效。而《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的出台,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推进我国控烟履约进程”。

  然而,一个非常残酷的事实是,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吸烟人群逾3亿,另有约7.4亿不吸烟人群遭受二手烟的危害。”换言之,几乎所有中国人都是吸烟的受害者,而其中不少人定然就此失去生命。

  当然,中国烟草关乎不少人的就业问题,也跟一些人的乌纱帽密切相关,而对国家的财税贡献很大,但是,这些比中华儿女的生命安全更为重要吗?

  其实,“吸烟者”让“不吸烟者”遭受二手烟的危害,不仅不道德,而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是的,中国烟草行业已经把“减害降焦”作为重要发展战略力推,而宣称低焦卷烟、中草药卷烟的“减害”效果。但事实上正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副主任、北京协和医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教授、“控烟斗士”杨功焕所讲,那就是“误导公众,这根本是个骗局。”

  实事求是地讲,烟草还是激发贪污腐败的重要因子,而且是造成大气污染等问题的元凶之一。

  何况,实事求是地讲,烟草还是激发贪污腐败的重要因子,而且是造成大气污染等问题的元凶之一。

  但悲哀的是,如今多是围绕着“控烟”等问题转圈圈。

  譬如,据《健康报》消息,今年的宣传主题是“警惕烟草业干扰控烟”。2012年5月24日,新探健康研究发展中心、中国控烟协会、中华预防医学会联合在北京发布《2012年世界无烟日主题报告》,其联名发出11项呼吁:尽快调整中国控烟履约机制,不允许烟草业继续干扰控烟和公共卫生政策;尽快实行烟草专卖局与烟草公司政企分开;尽快出台符合《公约》要求的国家烟草控制规划;加强政府各部门职责,监督管理烟草业,促进控烟,保护公众健康;在烟盒包装上印刷明确、清晰的健康警示图,以有效警示公众烟草危害;管制烟草制品成分,禁止烟草企业擅自使用添加剂、中草药;修订广告法,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提高卷烟税价;禁止使用公款消费一切烟草制品;停止误导公众的所谓提高卷烟健康性能的研究、开发和奖励;大学、学术机构和团体不接受烟草业捐赠,以维护科学公正。

  也就是说,我们一边在高喊“吸烟有害健康”,一边又在为烟草大行其道而保驾护航,一边还在身体力行地予以亲自吸食。说句非常不中听的话,如此就好像告诉别人,这里是个火坑,然又眼睁睁地看着别人往里面跳,并在别人身后推上一把,而后来自个儿可能也跳进去的道理一样。换言之,这其实应该是“傻子”,或者“自暴自弃者”才会做的事情,但事实上我们很多的所谓“明白人”、“热爱生活者”都在做。假如小孩问父亲,既然“吸烟有害健康”,那你为何还要吸烟呢?父亲该如何回答小孩呢?父亲尚且明知故犯,那你让小孩将来如何做人呢?健全的人格如何形成呢?

  毫无疑问,“控烟”并不能完全消除因为吸烟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而人往往又经不起吸烟的诱惑。所以说,“控烟”远不及“禁烟”。事实上,“控烟”就是“五十步笑一百步”。但遗憾的是,全球现在几乎都在演绎着“五十步笑一百步”的滑稽剧。

  总而言之,笔者罗竖一认为,中国作为全世界受烟草之毒害最大的国家,应该尽快地弘扬林则徐当年的禁烟精神,而不要仅仅局限于“推进我国控烟履约进程”,即“中国亟须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禁烟运动”。(文/罗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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