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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银行被反诉 VIP客户变嫌犯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7 00:53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6月5日,山东省临沂市看守所,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分设在此的法庭内,一个名叫梁秀芬的女子被指控伪造金融票证罪和高利转贷罪。而此前不久,她还作为临商银行(原临沂市商业银行)的VIP客户,起诉该银行以索取存款。

  一个商业银行的VIP客户,如何变成公诉台上的犯罪嫌疑人?

  起诉银行

  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梁秀芬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的主要事实发生在2003年前后,她通过时任临沂市商业银行罗西支行行长的刘树伟,向他人发放高利贷。

  今年59岁的梁秀芬曾经营过三家企业。十多年前,因揽存需要,临商银行的刘树伟委托亲属认识了梁,梁多次帮助其完成银行揽储考核指标,从而与该银行建立起稳定的业务关系。

  直至2007年8月下旬,刘树伟因将客户资金在银行系统外转贷获利等非法行为事发,2010年10月16日以涉嫌金融诈骗、伪造金融票据、高利转贷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

  在此期间,司法机构没有对梁秀芬展开调查。直到2011年2月11日,梁秀芬将临商银行与刘树伟起诉到法庭,要求归还其2658万元“存款”中的300万元。

  2011年6月15日,银雀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案由是储蓄存款合同纠纷。那时,梁秀芬是原告,临商银行是被告。梁秀芬向法庭出示了一张金额为658万元的银行交款单,上面盖着临商银行更名前“临沂市商业银行”的公章。

  但临商银行系统内却查不到这些资金的进出记录。而且,临商银行对其交款单上的银行公章真实性表示怀疑。临商银行2008年11月22日正式更名为临商银行,而交款单上的日期在此之后,那时原来的公章已被销毁。

  就在此案尚未水落石出之时,峰回路转,梁秀芬又变成了被告。梁不知道,其实就在她将临商银行告到银雀山法庭的第三天,临商银行以梁涉嫌金融诈骗向临沂警方报案。

  原告变被告

  7月11日,梁秀芬因涉嫌伪造金融票据罪被临沂警方刑事拘留。2012年5月16日,梁秀芬以上述罪名被起诉到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起诉银行被反诉VIP客户变嫌犯

  实际上,梁秀芬除了在临商银行开有个人账户,其经营的三家企业都在临商银行开有账户且有资金进出,之前是临商银行的重要客户,也是VIP客户。一名同样长期是临商行客户的企业主透露,这样的客户可以享受银行工作人员上门服务,业务基本不必通过前台。

  梁秀芬现在被怀疑为刘树伟的同谋。公诉方提供给法庭的证据中有银行员工在内的证人、银行交易凭证,转账支票、交款单等书证,以及梁秀芬和刘树伟的供词。不过,法庭上,梁声称对刘树伟的一切违法操作均不知情,自己提供资金是为了帮他完成揽存业务。

  令人惊讶的是,即便法官提示要“简明扼要”,但梁秀芬还是在法庭上进行了一番滔滔不绝的激情陈述,称自己受到了刑讯逼供。

  目前,梁秀芬的供词合法性尚在司法机构的审核之中,其间细节的真伪判定,尚待法院进一步审理判决。针对“刑讯逼供”的质疑,辩护方律师向法庭提出证据获取程序非法的异议,要求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最终,法庭经休庭合议后,宣布予以启动,并将后续案情再审延期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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