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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董:花瓶?(右头条)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8 02:19 来源: 国际金融报

  本报记者 宋璇

  独董:花瓶?(右头条)

  6月5日,上市公司荣之联发布公告称,该公司独立董事徐经长已向公司递交了辞呈。这是徐经长半个月内递交的第二份辞呈。此前这位身兼6家上市公司的独董,被称为A股“最牛独董”。

  虽然最近独董们有意避风头,但有“狂人”经济学家之称的邹恒甫仍然没放过他的同行们。他在微博(http://weibo.com)上点名批评有些学者身兼数家公司“独董”。

  批判“独董”重新烫手,与最近几位上市公司独董遭遇监管部门的调查、上海医药股东会独董缺席等事件有关。但究其根本,还是上市公司的独董制度已经走到了十字路口。

  独董制度要废?

  “吴志攀当了至少4家上市公司的独董,你哪里还有时间处理北大常务副书记副校长的大事啊?”6月3日,邹恒甫点名批评北大常务副书记、副校长吴志攀。同样被点名批评的还有北大教授张维迎和蔡洪滨。

  根据公开资料,吴志攀曾历任4家上市公司独董,不过现在已全部辞任。张维迎目前担任浦发银行独董,蔡洪滨则担任光大银行独董。

  按照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最少需要聘请3位独董,因此,2011年2365家上市公司共设有7685位独董职位,不过,实际上,A股独董数量不到5600人,这也就出现了1人身兼多家上市公司独董的情景。而这当中,高校教授成为主力。

  有统计称,现在独董队伍中,有39%的独董具有高校教师兼具学者与专家背景,其次分别为律师事务所、退休官员和会计师事务所。

  独董来源的高校里,会计、财经和法律专业学科知名度高的综合类院校又占据了大部分的独董职位。邹恒甫建议废除独董制度,因为独董现在只能是花瓶,不能独立,甚至成为利益输送的途径,形同虚设。

  独董多数沉默

  2001年8月,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表示,独立董事能够就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件提出独立意见。但上市公司违规案例层出不穷,而代表和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独董,不仅保持沉默,甚至还同流合污。

  6月1日,华工科技公告称,证监会拟对公司董事长马新强、董事会秘书刘卫、独立董事骆晓鸣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武汉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调查。

  此外,重庆啤酒疫苗失败,整个过程中,4位独董未发一言;庞大集团上市,业绩频频变脸,5名独董从未发表过任何意见等,诸多案例显示出独董工作的缺位。

  “无压力、无动力。”上海一家上市公司前任董秘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行规定里没有考核独董工作绩效的明确标准,独董只要‘显性’工作指标完成即可,没必要耗费精力去做更多。”

  制度设计悖论

  “证监会对独董任职资格的要求,限制了任职人员的范围。”上述上市公司人士表示。按照相关要求,独董需要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虽然证监会规定了独董的权力,但在很多制度设计上却限制了独董作用的发挥。”一位担任上市公司独董的高校教授无奈地对记者表示,“独董提名人不是中小股东而是大股东,虽然我们并不靠独董吃饭,但碍于多方面原因,有谁会去挑大股东的刺呢。”

  据介绍,独董制度推出之初,关于“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被寄予厚望,但同时《意见》却规定,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上市公司承担。

  上述独董表示,“没有经费保障谈何行使权力。独董制度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制度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起码不能这样前后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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