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九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8 18:24 来源: 商务部网站6月8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等九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农业部副部长高鸿宾出席会议并讲话。九部门代表以及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姜增伟说,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是依据《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环境保护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出的工作部署,是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九个部门联合部署的一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任务。国务院办公厅已将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列入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审核清理既是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行政执法部门增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重要工作,是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屠宰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各地有关部门和屠宰企业必须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有关法规和文件,不能存在侥幸过关心理,一旦出现肉品质量安全问题,必然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
姜增伟强调,为确保工作取得预期成效,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和实际需要,审核清理工作结束时间由7月底调整为11月底,企业自查阶段工作时限延长至6月底。屠宰企业要开展自查“回头看”,对照审核标准再次严格自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主动申请整改的,可以延长整改期限。各地要在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下,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审核清理工作。同时,要严格按照既定的程序和标准开展审核清理,在审核中要区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加强对无害化处理设备、污染防治设施等重点项目的审核。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高鸿宾要求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审核清理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深入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环境保护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在会上讲话,要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环保审核职责,密切部门合作,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业的环境监管,配合做好审核清理工作。
会议由商务部部长助理房爱卿主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环境保护、农业、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和食品安全协调机构的负责同志,以及各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和部分县(区)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湖南、河北、浙江等省商务、环保、农业部门以及宁波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和企业代表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2011年12月,商务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12年1月至7月在全国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通过审核清理,取消经整改仍不达标或有严重违法行为企业的定点屠宰资格,确保所有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的企业符合《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规及相关标准要求的条件。审核清理工作分为企业自查、县(区)级有关部门联合审核、地(市)级有关部门联合审核、省级有关部门复核四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