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财政“五注重”为全省发展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3 10:49 来源: 财政部网站2012年6月13日 来源:吉林省财政厅办公室
未来五年,吉林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省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全力推动财政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预计到2016年,全省一般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和地方级财政收入在2011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分别达到3300亿元和1700亿元以上,为吉林发展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更加注重完善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着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加强财源建设,不断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保持财政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机遇,继续大力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用足用好国家促进产业发展的各项财税扶持政策。继续实施中心城市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税收返还、土地收入返还和县(市)上划省共享收入下放政策,继续开展清费减负,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继续对因公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实行零增长,继续严控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
二是更加注重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四两拨千斤”作用,着力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继续加大对公共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做大做强支柱优势产业、壮大特色资源产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提升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水平。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创新支持方式,逐步减少财政对产业和企业发展的直接投入,综合运用贴息、股权投资、资本金注入和设立引导基金等方式,带动和吸引信贷、社会和域外等资本投入,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和乘数效应。
三是更加注重扩大消费需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公共服务均等化,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更多的财政资源向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倾斜,继续将新增财力的70%用于民生, 加大财政对就业、教育、社保、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资金投入力度。深入实施富民工程,使城乡居民真正分享经济发展改革成果。扩大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支持建立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有效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通过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较大幅度提高社会保险待遇和社会救助水平,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快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措施,努力增加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惠及民生。
四是更加注重改革创新,着力构建推动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增强政府财力资源的统筹调控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继续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等预算管理方式改革。
五是更加注重依法理财,着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深入推进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健全财政监督长效机制,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进一步增强预算透明度。研究制定预算信息披露实施办法,推动各部门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加快金财工程建设,提升信息化对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支撑能力。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化、法制化建设,强化会计资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等基层基础工作,加大会计人才培养力度,不断提高理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