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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专员办全面加强专项检查过程管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2 14:08 来源: 财政部网站

  2012年6月12日来源:安徽专员办

  安徽专员办结合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求,对专项检查过程进行全面梳理和规范,制定了《安徽专员办专项检查过程管理规范》,构建起对专项检查工作全过程、动态化的质量控制体系,有效降低自由裁量,促进依法行政和专项检查廉政风险防控。

  一、明确专项检查过程管理“四项原则”。一是程序规范。专项检查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规范检查流程,强化工作标准,依法合规进行;二是职责明确。严格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检查组长对专项检查工作负有全面的行政管理职责,检查组成员在检查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负其责;三是动态管理。通过内部报告、检查合议和检查复核等动态控制措施,实现对检查进展情况实时动态的跟踪、评估;四是科学高效。检查过程管理的最终目的是要促进专项检查工作的科学有序实施,实现过程管理与目标管理的统一。

  二、全面梳理归纳专项检查流程规范。按照查前准备、检查实施、终结报告、处理落实等4个阶段,我办进一步梳理出22个基本流程,绘制成图,详细配置规范措施,明确流程管理架构。一是将散落于《行政处罚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检查工作规则》及《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等法律法规中的检查工作要求,统一整理汇总,嵌入各流程管理规范;二是结合专员办实际,将各项内部管理规定、领导职责分工等按照专项检查统一设定,尤其强化了办领导对专项检查过程的实时监督和指导;三是将我办多年监管工作中形成的成熟经验模式,如进点公示、召开检查交流会、建立临时党支部、检查事项督办等,融入各流程规范,明确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

  三、科学制定相关配套制度。针对专项检查过程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重点控制领域,我办建立和完善了系列配套制度。一是细化检查组长负责制,明确了检查组长选定程序,归纳出检查组长 8项基本职责;二是统一内部报告制。将检查工作日计划、周汇报、检查组交流会等合并纳入内部报告事项,强化了专项检查一周一报的要求;三是建立检查合议制,由底稿制作人提出违规问题定性及初步处理意见,检查组全体成员综合议定,经过初步合议和最终合议,形成合议报告。四是明确底稿归档制,严格要求工作底稿经检查组合议后不得销毁,按照入检查报告份数和未入检查报告份数,分类整理归档,并与合议报告一一对应。通过上述配套制度,将各检查工作流程有效衔接起来,进一步降低自由裁量行为,促使检查工作权责制衡、协调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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