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不能拉限老百姓用电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3 10:41 来源: 中国经济网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3日讯 (记者 李方) 今日上午,能源局2012年全国电力迎峰度夏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能源局指出,任何时候都要把居民生活等重点用电需求摆在突出位置,全力予以保障,特别要强调不能拉限老百姓用电。
能源局表示,针对今年迎峰度夏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有关方面将认真贯彻中央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增加有效供给与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强化需求侧管理相结合,坚持保障重点与抑制不合理需求、推进结构调整相结合,确保迎峰度夏平稳顺利
一是要认真做好电力供需走势预测预警。强化对水电来水、火电存煤、天然气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做好电力电量平衡预测,加强对用电形势的分析。
二是要积极协调煤电油气运矛盾。做好煤炭生产、运输、进口、采购、应急储备等相关工作;保障调峰燃气机组的发电用天然气需要;积极协调解决运行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三是要统筹安排电力生产运行。推进高效调度,积极实施替代发电、水火置换等措施,确保可再生能源和高效火电机组多发电。妥善处理送受电矛盾,加强跨省区资源优化配置。
四是要继续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一要切实保障重点用电需求。任何时候都要把居民生活等重点用电需求摆在突出位置,全力予以保障,特别要强调不能拉限老百姓用电。二要规范化开展有序用电。严格控制"两高"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用电,压减不合理用电需求;在缺口缩小时,及时释放用电负荷,减少不必要的限电损失;注重运用技术手段,提高有序用电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电力缺口较大地区,一方面可以借鉴浙江等地的经验,在用电最高峰时段,组织一些产品销售困难、非连续性生产而又耗电较多的企业集中安排设备检修,实施错峰用电;另一方面可以借鉴重庆的经验,组织专人对公用线和专用线有序用电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对公用线路"限电到户"和"限电不拉路",不影响居民生活用电。三要健全电力需求侧管理机制。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要积极开展城市综合试点,加快建立并推进电能服务管理平台的应用;其他地区要借鉴宁夏、内蒙古等地的做法,尽快出台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各地要加强对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的考核。
五是要切实提高电力应急能力。各地要加强反事故演练,确保电力应急与社会综合应急全面衔接。电力企业要搞好应急物资储备,安排好抢险队伍,确保灾情发生后,以最快的速度组织抢险救灾和恢复供电。
六是要扎实稳妥推进火电项目建设。各地和有关企业,要按照我国能源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十二五"规划的安排,在保证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扎实推进电源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