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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汛期市场供应保障和商贸企业防汛工作的通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3 12:40 来源: 商务部网站

  赣商办运字[2012]67号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目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为切实做好主汛期市场供应保障和商贸企业防汛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指示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

  今年1至4月,全省平均降雨量达765毫米,为有记录以来同期第四位,且呈现出降雨量大、过程性天气明显、对流性特别强、降雨时空分布不均的特点。据有关部门预测,未来两个多月,是我省降雨集中期,也是洪水多发的时段,加上前期降雨较大,土壤含水量较高,防汛形势十分严峻。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今年防汛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省领导关于做好今年防汛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防大汛、抗大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力以赴做好今年防汛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要加强防汛组织领导,把保安全、保供应、保民生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商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落实防汛工作人员和机构,超前部署,精心组织防汛的各项工作,一旦发生异常情况,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调度解决突发问题。

  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切实加强防汛工作的督导。

  (一)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防汛指挥部的联系和沟通,明确防汛任务和要求,细化工作目标,对所辖县(市、区)提出工作任务,逐级落实责任,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相关责任人要切实履行防汛职责,坚持到岗到位,认真做好防汛各项工作。对防汛中违反纪律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积极指导企业做好防汛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领导要深入一线督促指导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屠宰加工行业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外贸出口企业等服务对象,尤其是沿河、沿江及地处易引发地质灾害和低洼地段的相关企业和经营场所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防汛工作,防止灾害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确保安全度汛。

  三、积极行动,强化措施,切实加强防汛工作各项准备。

  (一)加强市场运行监测预警。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粮油、肉类、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等商品的市场监测分析,及时、全面、准确地报告和发布市场异常供应信息。加强市场运行分析,为应急商品调度、市场调控和防汛抗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一旦发生市场异常波动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加强防汛救灾物资准备。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和应急商品重点联系企业适当增加汛期粮、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和防汛救灾物资的储备规模。一旦发生重大险情、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好应急救灾物资和市场供应,确保救灾需要和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

  (三)加强应急信息沟通。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主管防汛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开通。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

  联系人: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郎进良

  联系电话:0791-86246686

  24小时值班电话:0791-86246690

  E-mail:scyxtjc2014@163.com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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