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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监管的新标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5 08:39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银行监管的新标杆

  文/王兆星

  近日,中国银监会正式发布了新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并即将发布《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办法》,这标志着中国版的巴塞尔协议Ⅲ已经在中国落地,银行业监管又有了新标杆。

  如果说充分的流动性是保障银行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充足的资产风险损失准备是第二道防线,那么充足的资本就是保障其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资本不仅是银行抵御风险损失的最后防线,也是维护社会公众对银行安全信心的关键防线。因此,各国政府及银行监管当局都高度重视银行的流动性和资本充足性监管,将其作为审慎性监管,维护银行体系安全的关键性要素。

  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的发生和蔓延,充分暴露了银行体系在资金流动性上的脆弱和资本吸收损失上的薄弱,从而严重威胁到存款人的存款安全及整个银行体系的安全,甚至威胁到国家财政与经济的安全。

  欧美等主要经济发达国家的银行金融机构,在长期宽松货币政策和市场高流动性的刺激下,实行高负债、高杠杆、高风险经营,高度依赖市场短期性资金,发放长期性商业房地产开发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进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及复杂金融衍生品的投资,形成银行资产负债在期限上的严重错配,表外资产与风险的迅速扩大,杠杆率达到几十倍。最后因次贷危机而引发金融市场流动性危机、投资人和存款人信心危机,金融机构信用危机,进而引发整个金融系统性危机,演变成严重的国际金融危机。

  巴塞尔协议Ⅲ正是总结这次国际金融危机沉重教训,推动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成果。为加强银行体系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增强银行体系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更好地保护存款人和纳税人,巴塞尔协议Ⅲ进一步提高了银行的资本充足水平要求,同时提高了资本质量要求,以增强银行吸收损失的能力。

  与此同时,巴塞尔协议Ⅲ进一步扩大了资本覆盖风险的领域,不仅覆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也要覆盖操作风险,同时对其他风险如声誉风险、集中度风险等也予以考虑。巴塞尔协议Ⅲ进一步增强了资本对风险的敏感度,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通过内部评级法评估风险和计提资本,以使资本水平更准确地反映风险水平。巴塞尔协议Ⅲ还提高了资产证券化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资本要求,以使资本能够最大程度覆盖其风险暴露与损失。

  为防止银行将大量高风险资产负债转到表外,规避监管当局的资本监管,同时为弥补商业银行依靠内部风险模型计量资本所形成的一些不确定性,巴塞尔协议Ⅲ要求银行除满足基于风险资产的资本充足率外,还要满足资本杠杆率要求。另外,为解决银行“太大不能倒”的问题,巴塞尔协议Ⅲ还对具有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更高的资本充足水平要求。巴塞尔协议Ⅲ的另外一项重大变革,就是引入了宏观金融审慎监管的概念,提出了逆周期缓冲资本的要求。

  巴塞尔协议Ⅲ同时确定了银行流动性最低监管标准,并提出加强流动性管理的更高要求。要求商业银行持有充足的优质流动性资产以应对未来30日内的重大压力冲击,增强其抵御短期流动性风险的能力;鼓励银行以更加稳定的资金来源支持业务发展,提高其长期应对流动性风险的能力。同时要求银行不断地进行流动性压力测试,并具有流动性风险的应急计划和资金储备。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银行业的改革开放,不断加强金融监管,银行的资产质量明显改善,资本充足水平和损失拨备水平明显提高,流动性管理和流动性水平明显提升,银行体系的风险抵御能力明显增强,为我国成功地抵御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实现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国过去长期积累的金融风险还没有完全化解,近几年银行业信贷资产的高速增长,又积累了很多新的金融风险,加大了银行不断补充资本的巨大压力,形成了“面多加水,水多加面”的粗放式发展模式。中国银行业正面临着转变发展方式,优化资产与盈利结构,加强资本约束,实现集约化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

  中国版的巴塞尔协议Ⅲ,正是在充分借鉴国际金融危机教训和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成果,并认真总结我国银行业改革与监管实践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究和修改而形成的。既保持与国际标准的基本一致性,又充分考虑了中国国情和中国银行业的特殊性,将国际标准要求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实现了国际准则的中国化。中国版巴塞尔协议Ⅲ的标杆性意义和主要精髓在于:

  一是在保持适当资本充足水平的同时,更加强调资本的质量,增强资本的最终吸收损失能力,使资本真正成为公众信心和银行安全的最后防线。在这次国际金融危机中,许多西方发达国家的银行机构充分暴露出资本不足、资本质量差、吸收损失能力低的问题,最后威胁到银行的清偿能力,威胁到银行体系的安全。中国版的巴塞尔协议Ⅲ适当提高了核心一级资本的水平,强调股东资本及所有者权益的重要性,鼓励银行不断地进行内部资本积累,实现内涵式发展。

  二是建立和实施更加科学、全面的风险管理,以最大程度地节约资本。中国版的巴塞尔协议Ⅲ要求银行在科学识别、度量风险的基础上,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及其他风险计提相应的资本,包括银行账户风险和交易账户风险,表内风险和表外风险。只有建立和实施科学、全面的风险管理,才能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覆盖风险,最大程度地节约资本,实现集约化发展。

  三是优化业务与资产结构,优化资本配置和使用。在资本成为银行业务扩展的重要约束因素之后,最有效地配置和使用资本,就成为银行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新的监管标准根据银行不同的业务资产结构,不同的风险水平,提出不同的资本要求,即银行的业务资产结构不同,银行所消耗的资本也就不同,从而鼓励银行不断优化其业务资产结构,最大程度地降低资本消耗,实现资本最大程度地优化配置和使用。

  四是鼓励银行脱虚向实,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新监管标准对微小企业贷款、个人贷款、贸易融资及公共部门实体贷款等,确定了较优惠的资产风险权重,即规定了较低的资本要求;而对持有复杂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复杂的结构性金融衍生产品,以及非并表的金融机构股权等,都确定了较高的风险权重,同时提高了银行同业债权的风险权重,即提高了持有上述资产的资本要求。这充分体现了新监管标准鼓励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审慎引导银行开展金融创新。

  五是鼓励银行以丰补歉,未雨绸缪,增强抵御经济与市场波动的能力。新监管标准在最低资本要求之上,还确定了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等缓冲性的资本要求,以更好应对经济下行及市场恶化环境下的金融风险。在经济上行和繁荣时期,银行要积累较充实的资本和流动性,以应对经济下行和萎缩时的冲击与风险。这也正是新监管标准在最低资本要求之上,另外确定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的意义所在。

  六是鼓励银行保持高质量的流动性资产和长期稳定性资金,以应对短期和长期金融市场波动所形成的流动性风险。由于经济和市场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和波动性,银行对流动性的需求也同样存在着不确定性和波动性,存在着短期性和长期性。新监管标准确定了银行机构要达到的流动性指标及应急性流动准备,要求银行加强资产负债的匹配管理,加强流动性压力测试管理,减少对市场短期资金的依赖,增加高质量流动资产和长期稳定性资金,实现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协调平衡,实现安全健康发展。

  作者系中国银监会副主席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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