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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内幕交易曝光:硕鼠不惜辞职促重组只为内幕交易私利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8 02:05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蒋飞

  上周末,证监会通报了两起内幕交易案,刘琪芳、林郁涉嫌内幕交易案。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在华立科技“林郁案”中,在华立科技第一次重组谈判受挫后,林郁不惜离职,用个人身份为华立科技重组牵线搭桥,以促成重组,而从现在看来,林郁当时这一“离职”举动也只是为了完成重组,从而达到自己内幕交易的目的。

  目前,证监会已经将林郁案移送公安机关侦办;而刘琪芳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日前,证监会稽查局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详细介绍了这两期内幕交易案。

  华立科技重组现“硕鼠”

  上市公司一项重大资产重组的负责人本应恪尽职守维护股东权益,却在重组谈判一开始就处心积虑利用内幕交易为自己牟利。

  2007年6月,浙江知名民营企业华立集团任命林郁为集团董事局主席商务助理,办理其下属的上市公司华立科技的重组谈判。当年8月底,林郁代表华立集团与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就华立科技整体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进行谈判,并达成了初步一致意见。也就是在这同时,林郁已经开始为内幕交易做准备。

  2007年8月,林郁以周某、倪某某的名义在千里之外的呼和浩特成立一家名为“呼和浩特市汇金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并随后开立了公司证券账户买卖股票。另外,林郁的第一次谈判努力却横生枝节。华立科技在当年9月14日公告停牌,7天后即公告重组失败并复牌。在停牌和披露重组消息之前,林郁已经通过汇金咨询的账户,在9月12日和13日两天,买入华立科技212万余股,成交金额达到2211万元。

  值得注意,林郁作为财务工作人员,非常熟悉资金运作的手法。上述汇金咨询账户的资金往来非常复杂,用多道转挪的方法意图掩盖资金来源。

  林郁在负责与华数电视谈判后,一度从华立集团离职,转而以个人身份为华立科技的重组牵线搭桥,直到重组完成之后,她才回到华立集团,并担任投资总监的职务。2008年1月5日,林郁代表华立集团与上海水产总公司就华立科技的重组达成一致意见,后者确定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对华立科技进行资产置换。4月7日,华立科技公告了重大重组事件,并停牌。

  在此次重组谈判确定后、上市公司公告之前,林郁故伎重施,再度通过汇金咨询账户买入华立科技17万余股,成交金额228万余元。此外,林郁还接受郑某某委托,操作其证券账户,于2008年1月22日至3月20日买入华立科技股票190万余股,成交金额约2405万元。

  交易对手方关联企业涉嫌内幕交易

  2011年4月,证监会对湖北中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湖北中泰”)涉嫌内幕交易行为立案稽查。调查发现,湖北中泰的财务负责人刘琪芳等人利用重组内幕信息交易武汉中商股票,情节严重,涉嫌构成内幕交易罪。

  武汉中商是武汉国资委下属的商业上市公司之一,长期以来武汉国资委一直致力推动上述公司的资源整合。作为整合的一步,武汉中商拟向武汉团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团结集团”)发行股票,收购团结集团持有的武汉中商团结销品茂管理有限公司49%股权。该事项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10年4月初。2010年6月7日武汉中商停牌。

  经过调查,刘琪芳时任团结集团监事及关联公司湖北中泰的财务负责人,是法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上述内幕信息。而湖北中泰的资金来自团结集团的同一控制人,而该公司成立后的资金划转和证券账户开立都由刘琪芳操作。刘琪芳实际负责湖北中泰的日常经营,并且其薪酬激励也与湖北中泰的经营业绩挂钩。

  在武汉中商停牌前,湖北中泰账户买入该股171万余股,成交金额1332万余元。截止到被调查时,这些股票尚未全部卖出,已实现收益约83万元。从成交金额和获利情况上看,内幕交易行为性质特别严重,符合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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