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权 让利 保发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8 06:59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湖北日报讯 记者方珞 通讯员彭为红
省第十次党代会刚刚结束,省工商局立即出台《服务“五个”湖北建设若干措施》。15日向全省工商系统下发的《措施》共6个方面、35条,在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加大扶农惠农力度、推进商标和广告战略、整治市场秩序、提升消费维权效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都有不少创新。
注册资本“零首付”扩大至全省
在试点基础上,《措施》首次扩大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零首付”适用范围。在全省境内,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内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除外),均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
公司应在设立登记时提交全体股东承诺书,保证自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缴足符合法定比例和限额的首期出资,并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母公司冠省名可不表述行业
《措施》首次放宽企业集团母公司冠省名行业表述限制,允许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经营活动跨国民经济行业3个大类以上的内资企业集团母公司,在不与其他企业字号、他人驰名商标及湖北省著名商标相同的情况下,申请冠省级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时,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
这有助于大企业开发新市场,多元化发展。例如某集团公司,从事房地产行业,也涉及药品行业,由于在企业名称中无需使用房地产行业名称,就不会给人感觉,房地产企业怎么在开发药品呢?
延长筹建登记期限
对已经办理筹建登记营业执照的企业,若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仍未完成筹建工作,经筹建企业全体股东书面同意,并承诺筹建期间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申请延长筹建登记期限,每次申请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一般的,企业筹建期为一年。如果没有这条新政,一年内未完成筹建的企业,又需要按照新的程序进行登记。新的规定出台后,对一些建设周期长的重大项目,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完成筹建活动的企业给予了支持。
12类事项一人办结
工商将进一步扩大一人办结事项范围。对于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企业住所变更登记、申请增发营业执照副本份数的办理等12类事项,可以实现审核合一、一人办结。
这样,可以减少环节,提高服务效率,而且相关费用不会增加。
按照新政,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工商局可根据依法、高效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扩大一人办结事项范围。
拓宽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范围
《措施》支持已转为小城镇户口且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本地居民,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符合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的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储藏运输,以及与农业产业有关的家庭手工业、休闲观光农业、农业科技推广、农机、用水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均予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