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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供应商自律的“法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8 20:56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本报记者 戎素梅 通讯员 顾庆阳

  记者留意到,第三届住博会住宅产业化材料协议供货定点单位(电梯)项目的招标公告明确,只接受合肥市招标投标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报名;弃标未予告知的,招标投标中心将在诚信会员库系统中自动记录次数,并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那么,合肥市政府采购限定投标供应商资格、以诚信记录约束供应商行为的做法,具体是怎样规定的,效果如何?

  据悉,2008年9月印发的《合肥市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及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记录与披露管理办法(试行)》指出,合肥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即招管局的前身,以下简称“招管办”)负责建立不良行为信息档案,并对不良行为的记录与披露实施统一监督管理。2010年3月,经招管办研究决定,合肥市招标投标中心实行投标企业会员信息库制度,并向全国免费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会员,会员管理参照上述办法执行。据统计,截至目前,已对280余家违法违规当事人给予记录不良行为并公开披露,社会反响强烈,促进了企业自律,净化了招投标市场环境。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相关人士介绍,在此次第三届住博会住宅产业化材料协议供货定点单位(电梯)项目公告期间,共收到20余条投标人书面疑问。经整理筛选,他们归并出16条具有共性的问题作出解答并上网公布。其中涉及技术条款的疑问约占80%,涉及商务及其他条款的约占20%。为鼓励充分竞争,答疑公告对投标人提出的要求延期及付款方式等合理建议均有调整,投标人对此较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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