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营改增"试点惠及服务贸易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0 13:46 来源: 商务部网站自2011年底国家出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有关政策以来,至今年6月11日,上海市已办理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退税总计1651万元。在改革前,上海市服务企业开展的国际运输服务及离岸外包服务,按照原营业税相关规定均实行免税政策,即对提供服务的销售收入免征营业税,但对提供服务对应的外购业务所含增值税,不得作进项税额抵扣而应计入成本。而“营改增”后,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即对提供服务的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且对提供服务对应的外购业务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税。此举改革使试点企业服务贸易出口经营成本有效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