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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花园18.5亿蹊跷转让 疑为金华电业局员工集资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1 01:07 来源: 一财网

  近日,一个名为“海棠花园”的房地产项目出现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挂牌项目当中,转让价格高达18.5亿元。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调查发现,这座位于浙江金华市的楼盘全名为绿城海棠花园,开发商为金华益友置业有限公司(下称“益友置业”),并由知名房企浙江绿城集团负责代建。令人更加意外的是,这一正处于挂牌转让阶段的房地产项目,很有可能是金华市电业局的员工集资房。

  金华市电业局一位内部人士对记者称:“集资建房确有其事,但好像遇到了很大的麻烦。”

  300亩大盘前世今生

  公开资料显示,海棠花园项目位于金华市开发区330国道以南、八一南街以西,占地面积20.63万平方米(约300亩),总建筑面积49.51万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住宅、办公,属金华湖海塘区块。

  据金华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布的消息,2008年12月16日,通过公开挂牌程序,金华益友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益友投资”)以1653元/平方米的价格竞得上述地块,按此计算,开发商需支付约3亿元的土地款。

  工商资料显示,益友投资为益友置业前身,益友置业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经营起始日期为2008年12月17日。

  本报记者在楼盘周边实地调查发现,目前,该楼盘所在区域的房屋单价已达10000元/平方米左右。2010年12月,杭州滨江房产集团拿下海棠花园旁边一块166亩的地块,楼面地价高达6664元/平方米。

  记者了解到,随企业名称一齐变更的,还有公司的注册资本。工商资料显示,2009年4月,益友置业的注册资本已经从1008万元增加到3.418亿元。

  几乎在同时,关于金华电业局集资建房的各种消息开始在坊间流传。有传言称,金华电业局从2008年底开始筹划集资建房,每位员工自愿交20万元,后总共筹集到资金数亿元,预付的20万元房款作为投资每年可分红7万元,同时抵作房款。此外,亦有一些自称是电业局内部员工的人士在当地论坛上发帖转让购房资格,转让费在8万元上下。

  虽然上述传言的真实性暂时难以被证实,但2009年4月公司注册资本的“突增”以及投资人(股权)的变更或许可以为此提供较为可靠的注脚。

  工商资料显示,益友置业的24名投资人全部为自然人,共出资3.418亿元,其中最大股东(自然人)出资4020万元,占比11.7613%,其他23名自然人出资160万~3540万元不等。若按照人均集资20万元的说法,此项目背后涉及的人数可能多达几百人。

  更为蹊跷的是,上述自然人股东中,包括吴衍峰、黄旭骏、徐敏、陈忠、邓笑天、楼富浩、王韩英、张波等人,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这些人均有金华电力系统任职的经历。

  日前,益友置业一位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该项目确有集资建房的成分。

  绿城代建

  在获得土地后,益友置业这家并无多少房地产开发经验的房企想要撬动一个近50万平方米的大盘颇有难度,这也为绿城的介入埋下伏笔。

  据绿城集团官方网站公布的消息,海棠花园项目由绿城房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建,物业形式为绿城二代高层公寓及法式排屋,签约时间为2010年1月。

  2010年11月,金华市规划局发布公示消息称——申请人益友置业向本局提出申请,要求办理绿城海棠项目(一期)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

  这一消息也被外界视为金华电业局员工集资房正式启动的标志,而此时距开发商拿地已经过去了近两年的时间。

  近日,本报记者在海棠花园项目现场看到,工程施工并没有因为项目挂牌转让而暂停,楼盘北侧多幢高层公寓正在进行主体施工。然而,记者环绕工程一圈,并没有看到任何开发商以及代建商绿城的企业标志,在建筑工程领域,这样的情况非常罕见。

  附近一个楼盘的售楼人员向记者表示,海棠花园确为绿城代建的金华电业局集资房。

  金华当地一位国企员工告诉记者,企业集资为员工建房在当地并不少,以其所在企业为例,集资房的内部价格一般比市场价低1000~2000元/平方米,同时,整个工程建设完成后,部分房源会对外销售。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已有人在金华当地中介挂牌出售海棠花园项目房源,挂牌价格在9000元/平方米左右。记者试图联系房东,但对方电话始终处于关机状态。一位中介人员对记者表示:“房东是去年年底来挂牌的,但这房子还没有造好。”

  半路“折戟”?

  种种迹象表明,该项目挂牌转让背后另有隐情。

  一位地产业内人士表示:“集资房往往面临一个很大的问题,即没有销售回款,那么资金就成为这类项目的‘命门’。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银行也不太愿意放款给中小开发商。”

  不过,公开资料显示,益友置业以该地块部分土地向中国建设银行金华分行进行抵押担保,以获得最高限额为14亿元的综合授信,抵押期限自2011年7月18日至2013年7月18日。

  “一开始大家都争着要,但拖到现在,很多人也都不指望了,一些青年人当年就等着这房子当婚房,没想到现在还没着落。”上述益友置业内部人士亦坦言,项目的转让原因比较“牵强”,“主要是‘上头’有人认为项目可能有问题,希望我们转让。”

  2003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集资建房是经济适用房建设的组成部分,建设标准、参加对象和优惠政策,按照经济适用房的有关规定执行。该通知指出,任何单位不得以此名义,变相搞实物分房或房地产开发经营。

  1998年福利分房停止后,住房货币化、产业化成为房改的基本方向。但针对一些实际困难群体,集资建房的政策仍得以保留,但对于其单位性质、建设标准等有严格界定。

  然而,许多“集资建房”由当初解决困难职工的住房问题逐渐变了味。2011年中旬,安徽省电力公司集资建房一事被媒体爆出后,迅速引起广泛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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