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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iPad商标案不推迟裁决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1 03:20 来源: 新京报

  新京报讯 (记者刘夏)昨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富邦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上诉一案进行公开庭审。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案不涉及iPad商标权属纠纷案件审理。此外,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还表示,iPad商标权属纠纷案的裁决不会推迟。

  据中新社报道,针对有媒体报道称“广东高院宣布将推迟iPad商标权属纠纷案的裁决”,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述报道与事实不符。广东高院从未对外宣布上述消息,该案也不存在推迟裁决的问题。

  2月29日,美国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之间的iPad商标权属纠纷案在广东高院二审开庭。当时广东高院表示,庭审结束后3至6个月内给出最终裁决。

  不涉及iPad商标权审理

  2000年1月,唯冠公司曾向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iPad商标,并于同年6月21日获得注册。目前,唯冠公司与美国苹果公司、IP发展公司的iPad商标权属纠纷案正在广东高院二审审理中。

  昨日,广东高院强调指出,唯冠破产案不涉及iPad商标权属纠纷案件审理。

  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唯冠公司是否应当进入破产程序主要依据企业破产法中关于申请破产清算的有关规定,以及双方在法庭上的举证是否足以证明唯冠公司符合法定破产情形来审理。

  昨日并未当庭宣判。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合议庭会依法认真审查有关证据材料,审理进程和结果会依法对社会公开。

  唯冠称iPad商标可清偿债务

  昨日庭审中,富邦公司认为,唯冠公司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包括iPad商标在内的资产可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具备清偿能力,且该商标已经抵押给银行,也没有提供该商标或者其他资产的评估报告。唯冠公司则认为,该公司还具有固定资产以及“iPad”商标等无形资产,可以清偿债务,不同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今年3月,深圳市中级法院曾做出裁定,认为iPad商标注册登记仍在唯冠公司名下,尚无法认定唯冠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故裁定对富邦公司申请不予受理。

  富邦公司不服一审裁定,于是随后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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