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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运作管理新办法发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1 02:00 来源: 扬子晚报

  证监会6月20日发布新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新发布的办法修改主要涉及两条内容,一是取消了之前要求前一只基金资金募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才可以申请发行新的基金产品的规定,新的办法允许基金公司同时上报多只基金的募集申请,并且为不同的基金产品提供多通道审核。二是修改了基金募集时的相关规定,为推出发起式基金预留空间。基金公司在募集资金时,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认购的基金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基金募集份额不少于5000万份,募集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200人。第二条规定一方面是降低基金募集规模的门槛,二是加强基金发行人和持有人的利益捆绑。另外,新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取消了内资基金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比例不超过49%的规定。据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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