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厦门加大对台先行先试 再谱两岸交流合作新乐章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1 08:54 来源: 商务部网站

  进入2012年,细心的厦门人发现:“两岸交流合作”和“综合配套改革方案”骤然成为该市各个部门工作简报中出现频率最高的两个词汇。

  “去年12月,在纪念厦门特区建设30周年之际,国务院批准了《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对厦门下一个30年的发展明确了方向,现在各个部门都在按照这个新的定位来进行衔接和开展工作。”正值第四届海峡论坛举行之际,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黄晓舟接受了记者专访。

  “厦门作为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通过加大对台先行先试,积累经验、探索道路,必将为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起到最为直接、现实、有力的推动作用。”在提到国家为什么特别赋予厦门这个《方案》及系列政策时,黄晓舟拿出了一本即将发行的《〈方案〉解读》。

  根据这本《〈方案〉解读》,厦门在两岸交流合作中的新定位是:构建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区和“四个最”,即:两岸经贸合作最紧密区域、两岸文化交流最活跃平台、两岸直接往来最便捷通道、两岸同胞融合最温馨家园。

  “这是迄今为止国家给予地方在发挥对台作用中层次最高、最为全面、最综合性的定位,奠定了厦门在两岸交流合作中不可替代的作用。”黄晓舟说。

  据介绍,《方案》共赋予厦门80多项改革措施,其中包括:给予台商在厦投资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更大的开放度和更多的实惠;在厦划定特定区域建设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和重要产业领域特别开放政策;建设“大陆对台贸易中心”;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逐步形成对台离岸金融市场;允许台资在厦设立独资医院等。

  厦门市委市政府对《方案》的贯彻实施十分重视,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综改办”。“目前可以说新的氛围已经形成,各部门能动的都动起来,能做的就马上做。”黄晓舟告诉记者。

  据悉,已有27个部门、3个区、2个开发区管委会初步提出500多项先行先试举措,其中涉及提速增效的就有70多项。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