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药加多宝边打官司边铺货(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4 00:00 来源: 每日新报
王老吉商标争议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再次引发各方关注。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双方进行询问。加多宝放出消息称,6月20日,鸿道集团收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通知,已撤销陈鸿道案件。而广药方面反驳说,这一通知纯属子虚乌有。昨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紧急澄清,承认“终止侦查”属笔误,应为“中止侦查”。
广药:行贿案撤销子虚乌有
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于“王老吉”商标的争夺作出裁决,裁定2010年5月1日鸿道集团租用王老吉商标到期,广药集团取回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
因不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此前作出的裁决,加多宝集团母公司鸿道集团曾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并获得立案。
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按司法程序向广药集团和鸿道集团询问并要求双方提供新一轮的证据。
加多宝方面透露,鸿道集团于20日收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通知,已经撤销陈鸿道案件。对于这一消息,记者致电广药集团市场策划部副部长赵敏,进行核实。而广药方面给出的回应则是“这一消息纯属子虚乌有,是彻头彻尾的假新闻”。而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宣传处相关负责人也紧急发布通知,表示这一争议由笔误所致,“终止侦查”中的“终”字属笔误,应为“中”。
据了解,王老吉商标案的核心焦点是,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的商标许可补充协议是否有效,取决于鸿道集团陈鸿道是否向李益民行贿。
从仲裁结果看到,两份补充协议的效力认定是基于两个前提,即陈鸿道行贿事实成立,且行贿事实与补充协议的签订有因果关系。
加多宝:仲裁审理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向记者表示,“仲裁庭对本案的审理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冯志敏告诉记者,仲裁案开庭前一个多月,仲裁员即收到开庭通知。但在开庭前两天,广药集团指定的仲裁员朱征夫先生突然告知秘书局,因其在昆明中院有重要业务,需要在开庭当天下午下班前必须赶到昆明中院,希望能够尽早结束庭审,为此,仲裁庭宣布开庭将在上午结束,仅用了三个多小时。
对于仲裁程序,加多宝集团表示,仅鸿道集团一方提供的证据就有32项300页之多,同时广药集团还提供了两份专项审计报告。单是证据质证工作在正常情况下一天都很难完成。仲裁庭这种对庭审时间限定从一开始就决定了本案不可能给予当事人以充分表达意见的机会。
隆安律师事务所朱刚律师对此表示,根据《仲裁法》第47条规定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而《仲裁规则》第29条规定:“在任何情形下,仲裁庭均应公平和公正地行事,给予各方当事人陈述与辩论的合理机会。”此外,按照《仲裁员守则》规定,仲裁员应当严格按照仲裁规则的程序审理案件,应当给予当事人充分陈述意见的机会。但如果本案在仲裁过程中没有给予鸿道集团足够的陈述时间,变相剥夺了当事人应诉的权利,导致本裁决基本事实不清晰。
市场情况:双方加紧打铺货战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去年,加多宝生产的红罐王老吉销售总额为160亿元,广药绿盒王老吉的销售总额为19亿元,而收回王老吉品牌后,广药集团给王老吉的计划是5年内达到300亿元的销售额目标。
据此前广药发布的消息,目前,广药集团已经授权实达轩(佛山)饮料有限公司、广西宏邦食品有限公司、珠海市西部天元食品公司、深圳市深晖企业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代工生产王老吉。同时,他们也将在全国建立生产线,其新品将于本月下旬在北京、广州铺货。
记者走访本市部分超市,此前加多宝出品的王老吉凉茶依旧在售,加多宝及广药的新品都还没有上市。不过,加多宝方面的广告宣传先行一步,“怕上火喝加多宝”的新广告语在公交车身及电视上时常可见。新报记者 耿雅新
名词解释:
“中止侦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修订)》第241条规定: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长期潜逃,采取有效追捕措施仍不能缉拿归案的,或者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经检察长决定,中止侦查。
终止侦查:2002年10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渎职侵权检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以犯罪事实立案的暂行规定》解释为:经过侦查,没有发现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终止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