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江阴海港大道用地未批拆迁先行 程序涉违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4 17:34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征地未批、拆迁先行,图为江阴海港大道青阳镇段正被拆除的居民房屋

  人民网江苏视窗江阴6月22日电(吴纪攀 韩振)时近6月底,江阴市海港大道青阳镇段的拆迁工作如期进入收尾。按照计划,这个当地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将在月内开工。然而,有青阳镇拆迁户以未见相关征地公告为据,对此次拆迁的合法性存疑。与群众质疑相吻合的是,青阳镇宣传干部6月21日向人民网记者证实,该建设项目的征地手续已经向上报批但尚未获得批复。

  全国百强县(市)之首的江阴,今年步入了交通建设投资的“大年”——包括海港大道、江阴大道及锡澄运河航道在内的“两路一河”同在年内启动,总投资逾百亿元。海港大道北起月城镇沿江高速公路,南至青阳镇暨南大道,江阴市发改委的立项名称是“月青路”,规划为双向六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按一级公路标准实施。

  按照江阴市政府今年2月出台的“关于加强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的意见”,相关工程建设红线用地实施征收,征地补偿安置由属地镇(街道)负责。据青阳镇拆迁安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葛强介绍,海港大道青阳段共涉及该镇树家村、泗河口村246户拆迁,自3月启动至今只剩下3户未达成拆迁安置协议。

  依青阳镇政府的书面说法,该镇拆迁工作严格按照拆迁程序进行,审核手续到位,操作程序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并有江阴市建设局作为上级主管部门全程监管。记者6月21日实地采访时却发现,海港大道青阳段10余户已在拆迁协议上签字的村民,并不清楚他们正在或已经搬离的宅基地是否被征收,对拆迁程序合规与否也一无所知。

  “拆迁的前提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实施的征收。”国内著名拆迁律师王才亮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即“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记者注意到,江阴市发改委立项文件中明确,该项目须经报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消防及安全等主管部门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征地获批是建设工程施工不可跨越的一条红线。如前述青阳镇宣传干部所言,江阴海港大道项目的征地并未获批。在获批之日不明的情况下,当地部门还能依原计划急于开工建设吗?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