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高管担任独董 分析师独立性仍难保障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4 13:39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券商高管担任独董分析师独立性仍难保障
虽然证券业协会表示分析师不能担任独董职位,但对券商高管却无明确要求
■本报见习记者 张 敏
6月19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明确表示,证券分析师不得在公司内部或外部兼任有损其独立性与客观性的其他职务,其中包括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这标志着证券分析师将彻底告别独董。但记者观察到,有部分券商机构的高管仍担任上市公司独董。
“这会影响到分析师的独立性,由于涉及利益和内幕信息,券商机构并不适宜担任独董。”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分析师告别独董时代
Wind数据显示,在A股上市公司2011年披露的年报信息中,仍有部分证券分析师担任上市公司独董职位,其中包括中航证券地产金融首席分析师杜丽虹,同时担任万通地产的独董。不过目前担任上市公司独董的证券分析师已为数不多。证券业协会颁布的《行为准则》宣告了证券分析师将彻底告别独董时代。
证券分析师担任公司独董一直备受业界争议,此前一部分证券分析师已辞去独董的职位, 2011年,中信证券农林牧渔行业首席分析师毛长青辞去隆平高科职位,同样是中信证券的杨治山辞去漳泽电力独董。
在证券业协会颁布《行为准则》之前几个月内,已经有一些上市公司重新选拨独董,部分证券分析师也纷纷主动辞去独董职位。然而,记者也发现另外一个问题,国泰君安证券分析师李质仙在2011年请辞了孚日股份独董职位,但在美欣达集团和申达股份的2011年年报里,仍显示李质仙为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问题,记者致电上海申达股份,公司人员对记者表示,“李质仙已不再担任该公司独董”,但该公司并未对此信息进行披露。
券商高管担任独董
分析师独立性仍难保障
证券业协会颁布《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和《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重点是防范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加强研究报告质量控制和证券分析师等相关人员责任控制,维护证券研究部门和证券分析师独立性。
在上市公司披露的独立董事中,有一类特殊的群体,他们不是严格意义的证券分析师,但却有证券分析的从业经历或者已是证券研究机构的高管。例如,Wind数据显示,2011年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信息里,吉林森工的独董庄研,现任国泰君安证券公司吉林分公司营运总监、吉林市松江路营业部总经理。博盈投资的独董朱丽梅,自2008年6月起在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研究院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泰豪科技的独董周钟山,2002年至今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昌营业部总经理。中山公用的独董凤良志,现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康佳A的独立董事冯羽涛,现任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深顾问等等。这一群体虽然不从事证券分析,但在券商机构担任要职,和证券分析人员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由此,证券分析师的独立性能够保障吗?
对此现象,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对记者表示,凡是涉嫌内幕信息交易或有利害关系的人都不应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虽然券商机构的高管不是证券分析师,但由于同行竞争和同业竞争的存在,担任公司独董还是会影响到券商机构以及分析师的独立性。
当前,上市公司选择独董青睐名人,但这些独立董事很少对上市公司发展提出实质性建议,违规成本较低。对此,曹凤岐认为,“除了加强独董的法律和行政责任之外,应加强市场介入,将独董责任化。对于有问题和有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独董未作出阻止,则今后不得再担任任何上市公司的独董。对于中小投资者利益受损严重的公司,独董则应对自身的不作为承担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