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海港大道拆迁主体悬疑 拆迁公司插手扫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4 17:34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人民网江苏视窗江阴6月22日电(吴纪攀 韩振)江阴海港大道青阳镇段拆迁户谢三洪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已近三个月,他的手上却没有这份协议,这让他难以安心。记者在采访中获知,协议甲方竟是不具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主体资格的村委会。此外,一位拆迁扫尾者的预备介入,也让这场拆迁再蒙阴云。
甲方悬疑
21日,闻讯赶来向记者反映情况的拆迁户共有十几人,他们大多已经签约,但没有一户一人拿到拆迁协议。据现场群众说,除了未达成协议的少数几户外,海港大道涉及青阳镇树家村和泗河口村的240多户拆迁户截至目前都没有协议在手。
青阳镇拆迁安置办公室负责人葛强接受记者采访先称,基于对镇政府的信任,拆迁户没有索取拆迁协议,如果群众需要可以提供一份给他,若不需要则由甲方统一保管。记者追问得到协议者有几户,葛强回答要等剩余3户签约完成后,再统一交由甲方签字,目前已签的协议正在进行汇总。
这意味着,截至记者前往调查之日,青阳镇在海港大道拆迁项目上并没有一份完整的双方协议达成。然而,6月19日青阳镇政府还明确表示:“拆迁协议一式三份,拆迁户持有一份,做到了公开、公正。”
此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是,协议甲方是谁?葛强称,是拆迁户所属的村委会。
在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律界人士看来,海港大道作为江阴市重点交通工程,涉及的集体土地征收主体应为江阴市政府,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即便实行属地管理,并非一级政府组织的村民委员会也不是适格的主体。“拆迁双方势必涉及利益上的博弈,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理应代表村民利益,出现在拆迁协议甲方位置的村委会显然是一个矛盾体。”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德军如是认为。
谁来扫尾?
葛强坦承,当地还曾存在拆迁公司作为拆迁主体介入拆迁工作中的情况。
记者调查中即获知这样的案例:2007年11月15日,与青阳镇青联村村民赵建华签订协议者就是一家拆迁公司,名为“张家港市宏力建筑拆除挖掘有限公司”,代表该公司在协议上签字者为王惠良,但没有任何官方机构和人员的签字盖章。
按协议约定,村民赵建华应得到3套安置房(其中一套需自己支付8万元),至今却仅到手一套。在安置如何兑现问题上,他称已遇到王惠良和当地官方的扯皮。
葛强还透露,6月底是海港大道拆迁完成的最后期限,他们担心不能如期完成拆迁任务,已打算让拆迁公司介入扫尾工作。据称,青阳镇物色的拆迁公司为无锡市盛昊城建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具房屋拆迁三级资质。
记者在葛强提供的该公司资料中发现,该公司陈姓法定代表人于今年2月15日通过一纸委托书,将青阳镇范围内拆迁业务委托给了王惠良,而王并不在该公司19名在册人员名单中。对于王惠良是否具备拆迁上岗证,葛强没有给出明确回答。
同是青阳镇村民的张锡炎向记者反映,2011年3月26日晚,在青阳镇拆迁办,其夫妻两人与王惠良拆迁谈判时双双被打,拆迁人员数十名当夜追至其家中引发械斗,致其7名亲人打伤住院,目前多人留下后遗症。原为木匠的他遭打后长期歇业,家中生计维艰,而善后赔偿还没有明白说法。
当地村民担心,倘若王惠良获准涉足海港大道青阳镇范围内拆迁的扫尾“攻坚”,最后未签协议的几户会面临怎样的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