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非住宅公寓不能申请公积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6 00:00 来源: 每日新报新报讯【记者 安元 通讯员 王灵萍】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和还款方式等问题近期有不少读者表示关注。日前就有读者来电询问:“我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二手房,为了节省利息,我想将等额本息贷款改为等额本金贷款,或者将贷款期限10年改为5年,请问是否可以修改?”对此问题,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按照现行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变更还款方式或缩短贷款年限。您可以通过办理余额还贷业务或提前还款业务,降低月还款额,减轻还贷压力。”
“我昨天去看了套50年产权的公寓,我是用来自住,但听开发商说可能是非住宅,请问购买该房还能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相关负责人对此问题给予的回复为:“根据现行贷款办法,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有住房可使用公积金贷款,住房性质应为住宅,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您购买的商品房属于非住宅或酒店式公寓,您不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方式:
咨询热线:96266
官方网站:www.zfgjj.cn或www.housefun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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