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三大工程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实施农村金融服务“三大工程”答记者问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6 03:34 来源: 金融时报记者 周萃
中国银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实施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工程的指导意见》、《关于实施阳光信贷工程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实施富民惠农金融创新工程的指导意见》,引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启动实施“三大工程”。日前,银监会合作部负责人就组织实施“三大工程”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请简要介绍一下银监会出台“三大工程”的背景?
负责人: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与制约,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仍然相对滞后,是我国金融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突出表现在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还不能适应农村金融市场的新变化,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群众金融服务的新需求。特别是在我国农村从单一信贷需求向结算、理财、代理等多样化的服务需求转变;从以传统农业生产为主体的资金需求向扩大再生产、消费、教育等结构性资金需求转变;从简单柜台业务向银行卡、电话银行、ATM现代化服务需求转变;从单纯寻求金融服务向金融知识、金融产品、市场信息等综合化信息需求转变的背景下,金融服务能力与金融服务需求之间的差距存在扩大趋势。
为解决上述问题,银监会不断加大窗口指导和政策引导力度,推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大力开展产品和服务方式的探索创新,形成了很多优秀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在全面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银监会对其中最具代表性、最具发展潜力、最具推广价值的创新做法进行了总结,决定实施“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阳光信贷”和“富民惠农金融创新”三大工程。通过将这些实践行之有效的做法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在更高层面上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金融对“三农”发展的支持作用。
记者:银监会实施“三大工程”主要想达到哪些政策目标?
负责人:“三大工程”的实施是继2006年调整放宽农村金融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2009年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均等化建设后,银监会在农村金融领域采取的又一项重大举措。根本目的就是要以强农富农惠农作为出发点,打造民心工程、惠民工程,让农民获得贷款更容易,办理业务更便捷,服务费用更优惠,像城里人一样享受现代金融服务。
一是切实加大支持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实施“三大工程”,可以引领广大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主动了解新趋势,主动掌握新变化,加大创新服务力度,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更好地支持农村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更好地支持发挥“三农”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是切实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实施“三大工程”,将进一步提高服务的便利度,使服务真正送达农民身边;将进一步提高服务的透明度,让农民享受阳光下的服务;将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的契合度,为农民提供量身定做的产品与服务。
三是切实增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核心竞争力。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金融市场主体不断增加,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实施“三大工程”将有利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战略、组织、机制、产品、服务和渠道等方面进行调整优化;有助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构建与“三农”紧密互动、互惠共荣的新型客户关系;有助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加强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提高客户满意度、贡献度和忠诚度,从而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更好应对市场竞争,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记者:“三大工程”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负责人: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工程,主要是引导健全农村金融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手段,推动金融服务向乡村和社区延伸,提高网点覆盖率和服务便利度。
《指导意见》重点从 8个方面明确了有效实施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工程的工作方法:重点加大乡镇及以下网点布设力度;多种形式开展定时定点流动服务方式;广泛布设 ATM机、 POS机等金融电子机具;依托农户家庭、商户和农村社区不断加大金融自助服务终端推广力度;有效提升银行卡应用水平;加大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现代支付结算渠道的推广应用;加强银村(社区)合作,建立与村委会、社区服务中心的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进一步推进面向农村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宣传与教育等。
阳光信贷工程主要是通过实行信贷过程公开化管理,提高信贷业务透明度,促进信贷管理规范化,推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打造一条公开透明、规范高效、互惠互利的支农绿色通道,充分满足涉农信贷需求。
《指导意见》针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办贷过程阳光化、透明化提出了六项具体要求:(一)推行公示制度,主动公示贷款种类、条件、流程、利率、信贷人员信息、办结时限及监督方式等。(二)开展社会评议,按村组成评议小组,吸收威望高、情况熟的村民代表参与授信评议。(三)实行阳光操作,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一站式服务”等,实行一揽子阳光化操作。(四)承诺办理时限,业务各环节均要合理确定办结时间并及时告知客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要在限定时间内说明原因。(五)公开定价标准,公开贷款利率定价方法和各项优惠政策,严格遵守银监会关于整治不规范经营的“七不准”规定。(六)强化社会监督,通过选聘群众代表担任阳光信贷监督员等方式,监督违规放贷和不作为行为。
富民惠农金融创新工程的主要内容,是顺应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格局和服务需求变化,积极创新符合农村经济特点“量体裁衣”式的金融服务产品,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持续满足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需求。
在富民惠农金融创新工程指导意见中,银监会针对性提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开展创新的八个方面重点内容。一是理念创新。以专业化的经营、特色化的产品、差异化的服务、精细化的管理为基本原则,不断创新经营理念。二是组织创新。按照“流程银行”要求,构建以农村金融服务为核心的组织架构。三是产品创新。根据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特点,积极开发“量体裁衣”式的金融产品。四是担保方式创新。扩大抵押担保范围,创新开办多种担保方式的涉农贷款业务。五是商业模式创新。着力打造适应农村金融服务特点的商业模式,实现对“三农”客户标准化、批量化、规模化的营销、服务和管理。六是业务流程创新。积极开展流程再造,合理配置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实行限时审批。七是服务渠道创新。拓宽授信业务申请渠道,推广农户贷款“一站式”服务,探索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灵活、便捷的服务方式。八是信用体系建设创新。完善区域信用评价体系,引导增强农户信用意识,创新农户信息采集方式,为开展产品服务创新打造良好的外部信用环境。
记者:引导开展金融服务创新能否有效帮助解决“贷款难”、“担保难”问题?在实施“三大工程”中如何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负责人:着眼于解决农村“贷款难”、“担保难”问题,《指导意见》重点强化产品创新和担保方式创新两方面的内容。
在产品创新上,强调要根据农村金融服务对象、行业特点、需求差异,细分客户群体,积极开发符合农村经济特点和农户消费习惯的金融产品。加强融资产品创新,运用微贷管理等先进技术,积极扩大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覆盖面;围绕地方支柱行业、特色产业开发产业链信贷产品;开发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信贷产品;创新适合农村客户需要的结算工具等。
在担保方式创新上,提出鼓励将法律法规不禁止、产权归属清晰的各类资产作为贷款抵质押物;加强与保险机构合作,鼓励以政府资金为主体设立的各类担保机构为涉农业务提供融资担保。
实施“三大工程”要科学兼顾便民服务、金融创新和风险防范的关系。各地在推动实施“三大工程”中,要组织辖内机构开展模拟分析,假设各种可能情况,全面梳理潜在风险点,前瞻预判风险。要指导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坚持制度先行,确保工作推进建立在风险有效管控基础上。要重点做好对基层网点、流动网点和便民服务点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要持续做好风险监测、督促指导和后续检查,及时掌握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