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式基金正式“开闸”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6 07:19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金融快讯
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利益不一致的现状有望改变
本报讯(记者吴倩)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利益不一致的现状有望得到改变。据悉,日前,证监会向基金管理公司及托管银行下发通知,监管部门在现有的境内基金、创新产品、QDII基金等三个通道外,增设了发起式基金审核通道,并简化审核程序,对此类基金进行优先审核。
各方利益绑定募集门槛大降
根据通知,目前阶段,基金公司通过发起式基金审核通道申请募集的基金原则上不超过1只,行业ETF产品除外。
旱涝保收一直是公募基金行业公信力遭受质疑的根本原因,发起式基金试图通过新的基金形式,将参与各方利益绑定,使基金公司和基民的利益共进退,有利于鼓励基金经理做好绝对收益。
按规定,基金公司申请募集发起式基金时,使用发起资金认购新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认购份额的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发起资金的来源包括基金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管人员或具有基金经理资格的人员。同时,为鼓励基金公司主动与持有人绑定利益,发起式基金募集成立的门槛将大为降低。募集规模不少于5000万元、募集人数不少于200人时,基金管理公司即可办理发起式基金合同生效备案程序。
目前,新基金的募集门槛为2亿元,对于不少新基金公司而言很难达到。“发起式基金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引导基金淡化比拼首发规模,强化基金重视通过后期持续营销,而达到更为真实的规模水平。”业内人士指出。
业内出现准发起式基金
通知还强化发起式基金的退出机制,明确发起式基金合同生效3年后,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不得通过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通过自购加锁定的方式,已有基金公司意在打造“准发起式基金”。天弘基金今日发布公告称,为实现各方利益共赢,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天弘基金继2012年3月23日自购天弘永定价值成长基金480万元后,6月28日将再次增持50万元,合计自购金额530万元,并承诺全部自购资金自本次申购确认之日起锁定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