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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巴Ⅲ”逐渐落 地宏观审慎监管仍需多部门协作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8 01:25 来源: 一财网

  6月初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下称“资本新规”)被看做是“中国版巴Ⅲ”的真正落地,也标志着中国的金融监管正式进入了新的监管时期。

  “据了解,资本新规最终的版本,的确较之前的意见稿相对要宽松了一些。”某银行北京分行相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

  尽管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指标并未较之前资本新规征求意见稿有所调整,然而在一级资本范围、不合格资本工具清理以及银行达标的年限等方面都给予了一定的宽松。在记者的采访当中,专家以及机构人士都认为,巴塞尔协议Ⅲ(下称“巴Ⅲ”)在提高银行资本要求的同时,另外一项重大的改革就是引入了宏观审慎监管的概念,而“中国版巴Ⅲ”的推进中,关于宏观审慎监管的细则并未有过多的表述。

  宏观审慎监管细则待定

  “微观监管指标都比较细化了,但是宏观审慎监管细则方面并没有完全提出来。”上述银行分行相关负责人称。

  巴Ⅲ的精髓是体现了微观审慎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有机结合的监管新思维,要求在提高资本监管的同时注重流动性监管。在宏观审慎监管方面,巴Ⅲ提出了逆周期缓冲资本的要求。

  资本新规提及,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包括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以及第二支柱要求。在商业银行最低资本要求和储备资本要求之上,银监会也要求计提逆周期资本,为风险加权资产的0~2.5%。

  在逆周期资本计提方面,资本新规中仅有一句“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对于逆周期资本的计提与运用规则则称“另行规定”。

  此外,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划分标准也被看做是宏观审慎监管的主要内容,资本新规中也只是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还应当计提附加资本为风险加权资产的1%,而对于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划分标准也指出要“另行规定”。

  “现在银监会出台的一系列巴Ⅲ监管新标准的措施,都是基于有一定的政策基础上的,比如资本新规,之前就有资本充足率监管的基础。而宏观审慎监管提到的内容,在中国没有实际基础,因此肯定会比较审慎地研究。”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需多部门合作

  “宏观审慎监管政策究竟应该由谁来制定,谁来执行?”实际上,提出宏观审慎监管之时,这个问题就一直伴随至今,这也是中国监管层需要面对的问题。

  上述银行分行相关负责人也告诉记者,宏观审慎监管细则的制定,应该不是一个部门的事情,需要多个部门来协调。但是他也指出:“目前银行‘一行一会’的监管体系,在宏观审慎监管对宏观经济把握的话语权,可能会逐步转到央行。”

  近两年,央行一直都在强调坚持宏观审慎监管原则,实施逆周期监管措施。实际上,宏观审慎监管在金融稳定性与系统重要的机构对于整个金融体系系统性风险的影响方面,央行与银监会都各司其职,但是也互相联系。

  “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央行具有稳定金融的职能,参与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制定具有合理性,当然希望都能够参与到政策制定当中。”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对此表示。

  鲁政委对此分析认为,从美国、欧洲等国际经验来看,宏观审慎监管的架构货币当局主导的较多,但是他认为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标准等方面,监管当局需要参与制定。因此,宏观审慎监管政策与工具的制定和运用,还需要多个部门的协调。

  “就现在银行业的状况而言,宏观审慎的监管,或者更加严格的监管是解决不了银行业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的。”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高级经济师何志成看来,监管即使宏观审慎也不能完全解决银行业的问题,而是需要全面而深入的金融体制改革。

  银行再融资减压

  2010年下半年,在巴Ⅲ正在敲定的期间,中国银监会就已经在开始着手统筹规划新监管标准实施工作。2011年5月《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指导意见》发布之后,杠杆率、流动性监管指标、资本管理办法等相继出台征求意见稿,到目前资本新规的落定,用时一年。

  在这一年当中,对于“中国版巴Ⅲ”的诸多争议,以及市场猜测,都给银行业以及监管层带来了不小的压力。2011年6月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之后,《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和资本新规相继公开征求意见,然而正式发布的时间,也一推再推。

  当前,资本新规落定,将正式实施时间推到了2013年1月1日,而《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仍未板上钉钉。不过,今年3月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一次讲话中提到,将于今年正式推行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新标准。

  “现在银行都有设立自己的‘巴Ⅲ办公室’,从政策角度来做出财务战略。银行需要一个战略部门来对补充资本等做出规划。”上述银行分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资本新规对银行提出了最低资本要求,其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6%,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对系统重要性银行和其他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分别为11.5%和10.5%,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5%和8.5%,与国内现行监管要求保持一致。

  申银万国数据测算显示,到2013年底,上市银行当中系统重要性银行(工农中建交)资本缺口为1237亿元,核心资本缺口为846亿元,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缺口和核心资本缺口分别为310亿元和183亿元。

  上述银行分行相关负责人认为,资本新规对商业银行采用权重法计量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二级资本,并对国内银行已发行的不合格资本工具给予10年过渡期,再加上要求达标时间均到2018年,这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的再融资压力。

  “银行的资本缺口将通过发行次级债和提取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因而对银行不构成较严约束。”申银万国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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