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将满两年两岸经济合作试探深水期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8 01:43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林小昭
ECFA签署即将满两周年,两年来,两岸经贸合作也不断深化,正逐步从浅水期进入到深水期。
27日,国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范丽青表示,两年来,随着ECFA的生效实施,两岸货物贸易规模持续扩大,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不断加快,两岸的产业合作愈发紧密。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4月,台湾对大陆出口享受ECFA早收优惠关税待遇的产品共计45234批次,金额约66.14亿美元,关税优惠约2.73亿美元。今年1至4月,超过94%的早收清单产品实现零关税,台湾对大陆出口享受ECFA早收优惠关税待遇的产品金额约达24.94亿美元,同比增长110%,关税优惠约1.5亿美元,同比增长349%。
据台湾方面统计,截至2012年4月,大陆对台湾出口享受ECFA早收优惠关税的产品共计22575批次,金额约14.68亿美元,关税优惠约3882万美元。
而这还仅仅是两岸经贸深化合作的开始。“其实ECFA签署后到现在,所谓的收益比较大,只不过是体现在早期收获计划的关税减免方面,即一年达到3亿多美元的额度,这对两岸的影响比较直接,但相对两岸的整个贸易来讲,这个效益还只是初步的。”浦东台湾经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盛九元告诉《第一财经日报》。
他指出,未来ECFA要想真正拓展的话,还有待于后面的一系列协议,包括投资保障协议、货物保障协议、服务贸易协议、争端解决机制等。“两岸经济合作的进一步深化还不止这些方面,实际上目前两岸的产业合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两岸ECFA目前的协商进程还只是在浅水期。”盛九元说,所谓早期收获计划是最容易实现的,早期收获的目的就是希望两岸的经济合作协议能达成的尽量达成,增进双方之间的互信,有利于后续协商的开展,“随着早期收获计划效益的显现,未来两岸ECFA的协商会进一步进入深水区,难度会很大。”
以广受关注的投资保障协议为例,本来去年就传可以签署,但由于难度较大,至今仍未签署。范丽青表示,经过了多轮的商谈,双方就两岸投保协议和海关合作协议已基本达成一致。目前双方正在就协议的个别具体表述和文字来进行最后沟通。
盛九元分析,投资保障协议里面除了投资保护以外,投资促进的问题也很关键。“因为保护应该是双向的,今天大陆保护台湾企业在大陆投资的利益,未来大陆企业到台湾投资的利益保障,投资的门槛和限制能否进一步消除,这就需要双方的共同协商。”
另一方面,台商在大陆经营投资已经20多年,肯定涉及到很多投资相对不规范的问题,而投资保障协议就涉及到类似的深层次的问题。所以投资保障协议的达成,将触及到很多过去遗留的历史问题、现在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未来两岸可能碰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