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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岗位不能超6个月企业用工成本或再提高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8 02:39 来源: 都市快报
临时岗位不能超6个月企业用工成本或再提高

  企业用临时工受限制

  修正案草案规定,劳务派遣用工仅适用于“三性”岗位,即企业使用的“临时工”只能出现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三类岗位。并对每一类岗位做出了详细规定。“临时性”以时间为节点,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辅助性”通过工作性质作为判断标准,即所在岗位是否在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替代性”限定了替代条件,由于用工单位的员工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专家、浙江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项振华说,现行《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务派遣的岗位性质,只是规定了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并没有对“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作出明确定位。“从立法的层面来说,修订之后更加明确了劳务派遣的定义,更加有助于今后企业的规范用工。”

  记者 沈积慧

  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招聘员工,并把员工的劳动关系挂靠在劳务派遣公司。这种便捷的“临时工”模式是近年来很多企业间流行的用工方式之一。不过今后企业使用“临时工”就没那么方便了。

  在实施4年后,《劳动合同法》日前正式启动修订,修正案草案主要明确了适用劳务派遣的三种岗位,其中,明确规定临时性岗位不能超过6个月。

  劳务派遣公司面临洗牌

  记者日前了解到,此次修法的重点锁定“劳务派遣”,原因是目前劳务派遣被滥用等问题十分突出,不仅给部分劳动者带来了极大的不公平,而且严重影响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预期效果。

  项振华说,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企业的违法用工成本提高,劳务派遣反而成了一部分企业转嫁用工风险的一种方式,在很多民营企业间非常流行。

  “有些企业的派遣员工实际上是自己招的,不过关系挂靠在劳务派遣公司那里,这样可以转嫁用工风险,降低用工成本。”除了这些因素,一旦工人与用工企业发生纠纷,主要出面处理纠纷的不是用工单位,而是劳务派遣公司,这种方式对于用工企业来说就比较“省心”了。

  一位业内人士说,劳务派遣制度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它被滥用扭曲了,成为企业减少用工成本、逃避法律责任的工具。不过经过修订之后,这类企业的小算盘基本上没有了操作空间。

  “除了对劳务派遣作出明确规定,修订草案同时规定劳务公司的注册资金从不少于50万元,提高到了不少于100万元,对设立劳务派遣公司实行行政许可门槛。同时规定了派遣员工必须和正式工同工同酬。”项振华说,这也意味着,浙江众多的劳务派遣公司未来将面临洗牌。“不过同工同酬相对来说操作起来会比较难。”

  杭州一家服装企业的人力资源负责人钱先生说,招工难一直是制造企业普遍面临的一个问题。服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解决招工难题是业内普遍的做法。“相对于比较灵活的劳务派遣,如果临时性岗位只能使用6个月,对企业来说,半年之后要么弃用,要么跟对方订立正式劳动合同,企业的用工成本比原来高了,这对制造企业来说,是个不小的考验。”

  【名词解释】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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