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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发债为何收紧闸门 专家: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8 10:34 来源: 中国网

  6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明确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重申“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在金融和财政形势异常复杂的当下,这意味着将以最高立法形式关闭地方政府自主举债的大门。消息一出,各方对此高度关注。

  “从事了30年财政工作,像今年这样的严峻形势还不太多。”一位老财政局长昨天向记者感慨。尽管从全省情况看,上半年财政收入总体增长还在10%以上,但从结构分析看,由于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企业营业税和所得税收入增幅下滑。“去年同期,所得税增长几乎是100%,但今年情况很不理想,个别龙头企业税收较少。”

  这样的情况,在全国还算是好的。而就在此时,全国人大以最高立法形式关上地方发债这扇门,为什么?

  “这是国际和国内复杂的财政金融形势倒逼作出的决定。”金融系统的一位负责同志这样分析。从国际看,从美国到席卷欧洲的两轮主权债务危机,一个重要风险源就是政府无约束地过度负债。以最近闹得最厉害的希腊为例,当年希腊加入欧元区时,政府负债率过高,为掩盖赤字,希腊政府甚至与高盛公司交易,通过“货币互换调期”和抵押未来收入的方式,掩饰高额的政府公共债务,从而埋下危机的种子。

  从国内看,地方债务规模已在10万亿,几乎相当于全国一年财政收入水平,而肇始于2008年反危机措施的地方债洪峰,在未来两年将有近半的债务到期。虽然有学者称,中国不会发生地方债务危机,因为地方债务占GDP比重还没有超过60%的警戒线,尚在可控范围内;但是,鉴于地方债的透明度不高,许多隐性债务难以纳入统计,加上少数地方GDP的真实性,分子分母的反向变化,实际上拉大了地方财政风险。

  审计署报告显示,逾10万亿的地方债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6.7万亿元,占62.62%;担保责任的2.33万亿元,占21.80%;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1.6万亿元,占15.58%。鉴于风险高度向政府集中,一位长期从事财经政策研究的专家对记者说,必须在各级财政之间、财政和金融体系之间构建防火墙,“谁家的孩子谁抱走”,防止地方官员任期内寅吃卯粮,再将包袱扔给后人,最后酿成较大的财政和金融风险。

  省财政厅一位负责同志表示,在地方负债率偏高、且新增负债有增无减的背景下,以最高立法的形式明确“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这标志着中央政府加强防范无序负债、过度负债,并考虑要着手解决问题。省银监局有关人士指出,财政和金融是一对连体婴儿,在加强对政府负债管理、防止因软约束而导致的债务膨胀、提高债务透明度的同时,必须建立财政和金融体系之间的防火墙,完善有效的风险熔断和分割机制。而在这一过程中,配套的金融和财税改革必须提上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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