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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场外市场疾呼做市商制度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9 01:42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彭洁云

  国务院“38号文”关于禁止做市商交易的明确规定,硬生生地将区域场外市场实行做市商制度拒之门外,而地方场外市场出于自身发展和利益的考虑,也进行了顽强的抗争。

  昨晚,在2012陆家嘴论坛关于场外市场发展的专场讨论中,来自上海、天津和重庆三个直辖市的股权交易中心负责人齐声表态,疾呼做市商制度的必要性。

  上述人士普遍表示,目前在所有场外市场面临的几个共同问题中,首当其冲的便是交易不活跃,而做市商主要的作用便是促进市场的流通性、活跃性、增加交易量。

  2011年11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中明确规定,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而2008年9月成立的天津股权交易所却已践行了四年的做市商双向报价交易制度。

  “我们探索做市商制度已经四年了,希望建设一个长期、理性价值的投资市场。我们的体会是中国的做市商制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天津股权交易所执行总裁钟冠华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天交所目前对于做市商要求还是比较低的,相信随着市场的进一步成熟和政策进一步开放,会有更专业、更有实力的机构进入这个市场。

  据钟冠华介绍,通过采取做市商的双向报价,截至2012年6月,天津股权交易所引进了各类投资基金485家,累计成交10亿股、29亿元,市场平均年换手率26%,平均市盈率9倍左右。内部的模拟价格指数显示,指数年均增长20%,上下振幅35%。总体来说,市场定价基本合理和平稳。

  “如果从场外市场构建的角度来说,我觉得应该允许做市商提供流动性、有效性和稳定性。”重庆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重庆股权转让中心理事长阮路则表示,作为区域市场来讲,定位和制度安排应该更符合场外市场的特征。

  他指出,从重庆现有挂牌的企业来看,由于规模小、业绩不成熟,成长性也不稳定,在这个过程中企业交易量很清淡,需要专业券商或机构对它进行持续的估值,这样才会真正形成市场的功能。

  今年2月15日敲锣的上海股权托管交易市场是在“38号文”出台之后正式开盘,所以其政策设计严格按照国务院“38号文”来执行,并未开启做市商制度。

  尽管如此,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总经理张云峰仍表示,做市商源于场外市场,发扬光大于场外市场。做市商活跃市场、平抑风险、引导投资的功能,最适合场外市场,应该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大力推广。

  “中国的场外市场如果不允许做市商制度,这个市场肯定失败。”从事这方面学术研究多年的上海交大高级金融学院副院长吴国俊直言。

  吴国俊同时表示,必须给做市商提供好的激励机制和发展机会。比如说,让所有非做市商的交易人必须和做市商进行交易,而不能进行直接的交易。这中间就给做市商留了一定利润空间,提供的服务承担了库存的风险,这也是纳斯达克早期能够成功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据纳斯达克OMX集团公司中国区首席代表郑华一力介绍,多做市商制度是纳斯达克首创的竞争性机制,因为有了这个机制,纳斯达克在全球单一市场中交易量最大。目前纳斯达克共有500多家注册的做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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