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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逸传媒涉嫌虚增2009年净利逾千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4 01:59 来源: 重庆商报

  近日,中国证监会预披露了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金逸传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昨天,记者调查获悉,金逸传媒原股东国有的广州市演出公司却于2010年9月放弃了IPO的资本溢价盛宴,以800万元底价将持有的金逸有限4%股权转让给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李根长,国有资产涉嫌定向贱卖。另外,对比当年交易公告,金逸传媒2009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也涉嫌虚增“1355万元”。

  国有企业为原发起人

  据了解,金逸传媒位于广州市,此次拟发行42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68亿股,拟于深交所上市。申报稿称,公司是国内著名的院线发行和电影放映企业,其拥有的金逸院线处于中国电影院线五强地位,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院线发行和电影放映业务,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

  实际控制人为58岁的李玉珍、60岁的李根长兄妹,分别持有9024.576万股、1975.424万股。

  2004年3月,公司前身金逸有限设立,金逸有限系由嘉裕房地产、广州市演出公司于2004年3月1日共同组建,成立时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嘉裕房地产现金出资1600万元,占注册资本80%,国有的广州市演出公司(后改制为广州市演出电影有限公司)现金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20%。此后,嘉裕房地产将股权分别转让给实际控制人李玉珍、李根长,到2010年,金逸有限注册资本为1亿元,李玉珍持有82.0416%,李根长持有13.9584%,广州市演出电影有限公司占4%。

  划定范围定向贱卖?

  2010年,广州市演出电影有限公司持有的金逸有限4%股权进行了转让。当年4月,转让方委托中介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交易标的对应的收益法评估值为779.01万元,当年4月和5月,转让分别获得有关部门《关于公开拍卖所持广州金逸影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股权的批复》等批准。

  2010年6月9日,金逸有限4%股权在广州产交所挂牌交易,挂牌价800万元。记者查阅到当时转让公告,公告称,要求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以及良好的商业信用,熟悉本行业情况,并具备行业连锁电影院管理经验。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以其它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业内人士指出,仅仅4%非控股的国有股转让,并不会影响该企业的生产经营,这样人为限定范围,实际上成了定向转让,无法做到国有资产增值最大化,有利益输送的嫌疑,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事实上也如此,申报稿称,2010年7月23日,广州产交所组织公告期内两家有受让意向的投资者进行了公开交易,李根长被确认为受让方。同日,广州市演出电影有限公司与李根长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800万元底价转让其持有的金逸有限4%股权。昨天,记者致电广州产交所,欲了解当时所谓“公开交易”的具体情形,但没有得到答复。

  新数据和老数据打架

  广州产权交易所当时的公告还显示,金逸有限2009年经审计资产总额为49628万元,净资产1289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2087元,净利润3183万元。不过,金逸传媒招股书申报稿却显示,2009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8426万元,净资产为13601万元,营业收入为42667万元,净利润4538万元,这多出的“1355万元”净利润是怎么回事,有待金逸传媒作出解释。记者还将继续针对金逸传媒在重庆等相关问题进行报道。记者 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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