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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费用不备案,错过税收优惠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4 03:19 来源: 济南时报

  事实上,不仅是财政局,今年以来,济南市的税务、科技等政府部门不约而同加大了对企业优惠政策的宣传。通过各种科技政策培训班、税企恳谈会、政策宣讲进企业入园区等宣传形式,让企业了解到这些优惠政策。

  “尽管加大了宣传,但是我们的不少企业对税收政策了解得还是不够充分,拿‘企业研发费的加计扣除’一项来说,很多企业因为望文生义,白白扔掉了享受政策的机会。”在日前济南市科技局举办的“济南市发展实体经济科技创新政策培训班”上,济南市国税局派出的培训师杨昌平不断地对各企业财务、项目申报人员强调。

  记者了解到,企业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一项老政策,指的是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举个例子,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元,就可按150元(100×150%)数额在税前进行扣除,以鼓励研发。

  杨昌平说,这个政策的适用范围其实很宽泛,但是有些企业一看到“研发费”三个字,就以为必须是高科技企业才能享受。尤其是一些建筑类、服务类企业,因为觉得自己行业的技术含量低,就不去了解。“而实际上,即使是一个脚手架的搭建方式的细微变化,也可能是种新工艺,就可以享受税收减免。”杨昌平说。

  同时,一些刚刚起步的小企业,因为没有盈利不需要缴税,认为税收减免政策与自己无关。但是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这类企业产生的研发费用,可以在未来产生税收后抵补。因此企业即便现在还没有盈利,也应该到税务部门对研发费用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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