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再次设立价格调节基金 调控物价稳定市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4 09:51 来源: 商务部网站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批准印发的《乌鲁木齐市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已开始实行。价格调节基金是指政府为调控价格、稳定市场,依法设立的用于调控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价格和补贴困难群众生活的专项资金。乌鲁木齐市价格调节基金由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安排,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价格调节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使用。乌鲁木齐市曾于1994年10月设立过价格调节基金,2003年4月,由于防“非典”等原因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