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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50万元: 广药告加多宝及其经销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5 10:48 来源: 南方日报

  ◎业内人士:此举为杀鸡儆猴◎法律人士:威慑作用大于实际效果

  “广药和加多宝之争”新剧迭出。昨日,广药集团在广州举行王老吉商标维权发布会,声称已针对市面上大量印有“王老吉”字样的非广药授权生产凉茶全面启动法律维权。据广药集团代理律师事务所律师透露,目前加多宝广州和东莞的两家销售商已被广药集团告上法庭,加多宝是第二被告,并已获得立案受理。昨天,加多宝集团立即回应称,该公司及其经销商至今尚未收到法院送达的有关被诉“侵权”的相关诉讼资料,因此,“暂不清楚广药起诉我公司所谓‘侵权’的理据。”该公司强调,他们会保护其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

  此前,广药方面多次向外放风,称要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加多宝的侵权赔偿责任,而在广药推出新品的第二天,加多宝说广药的红罐王老吉外观专利侵权也要起诉,但始终都未见双方的实际行动。此番广药抢先迈出第一步,业内人士评论其向加多宝的经销商施压有“杀鸡儆猴”的意思,而法律人士则揶揄,这种行为或威慑作用大于实际效果。

  向经销商发难为“杀鸡儆猴”?

  针对市面上存在的大量加多宝生产的红罐和红瓶包装“王老吉”凉茶,广药集团昨日对外宣称已全面启动肃清计划。广药集团法律顾问、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许明表示,广州新供销商贸有限公司和东莞嘉荣超市有限公司因涉嫌销售侵权王老吉凉茶的销售商已经被起诉,并且先后已经在广州白云区人民法院和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

  “我们提出诉讼,一是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二是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广药集团方面相信很多销售商的销售是善意的、是受鸿道集团的欺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销售。我们认为,通过起诉的形式,可以让销售商终止这样的行为。”许明表示,除了对销售商提出起诉外,广药方面同时还把加多宝列为了第二被告。

  据许明透露,对销售侵权王老吉商标的凉茶销售商的起诉,将陆续展开,目前广药集团对上述两家经销商提出的索赔金额均为50万元。但考虑到经销商实际获利可能有限,广药集团也不排除调整索赔标的的可能。

  加多宝:将依法应诉保护合法权益

  对于“侵权”之说,加多宝集团昨天指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5月9日作出的仲裁裁决是:自作出裁决之日起,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并不存在鸿道集团自2010年5月2日起生产和销售的王老吉凉茶产品侵犯广药集团商标注册权的说法。”

  不过,广药集团在昨日的发布会上向媒体出示的生产日期为2012年5月12日、由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罐凉茶,其罐身上依旧印有王老吉商标。在广药集团看来,这即意味着“自作出裁决之日起,鸿道集团并未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此外,广药集团还指责,加多宝公司对外宣称产品“更名”,属于虚假宣传的说法。“事实上,王老吉并没有更名,更不会更名为加多宝。”

  对此,加多宝集团则回应称,仲裁裁决前的红罐王老吉凉茶一直是加多宝生产的,现加多宝对出品的红罐凉茶不再使用王老吉商标,更换为“加多宝”凉茶,符合客观事实,不违反法律规定。

  加多宝集团强硬表示,若收到法院正式文书,“我公司将进行法律研究并依法应诉,维护自身以及相关客户的合法权益。”

  南方日报记者 欧志葵

  牛思远 赵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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