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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企业“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培训班”的通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5 14:28 来源: 商务部网站

  石家庄辖区各进出口企业:

  为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改进货物贸易外汇服务和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核销手续,并相应调整出口报关流程,优化升级出口收汇与出口退税信息共享机制。为推动改革工作顺利实施,确保企业对政策背景、意义、法规及操作理解到位,我分局决定近期举办企业“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地点

  第一期 7月13日下午14:00—17:00

  第二期 7月19日上午 8:30—11:30

  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3号金圆大厦5楼多功能厅

  二、培训内容

  (一)介绍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背景、意义、思路和主要内容;

  (二)讲解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新政策法规和业务系统操作。

  三、参会人员

  企业财务或业务相关人员

  四、培训费200元/人(含资料费)

  五、联系人及报名电话

  丁灵茹67803915杨志杰67803916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经常项目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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