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企业“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培训班”的通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5 14:28 来源: 商务部网站石家庄辖区各进出口企业:
为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改进货物贸易外汇服务和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核销手续,并相应调整出口报关流程,优化升级出口收汇与出口退税信息共享机制。为推动改革工作顺利实施,确保企业对政策背景、意义、法规及操作理解到位,我分局决定近期举办企业“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地点
第一期 7月13日下午14:00—17:00
第二期 7月19日上午 8:30—11:30
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3号金圆大厦5楼多功能厅
二、培训内容
(一)介绍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背景、意义、思路和主要内容;
(二)讲解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新政策法规和业务系统操作。
三、参会人员
企业财务或业务相关人员
四、培训费200元/人(含资料费)
五、联系人及报名电话
丁灵茹67803915杨志杰67803916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经常项目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