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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章贡财政局创新模式推进扶贫工作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6 14:20 来源: 财政部网站

  2012年7月6日来源: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一、创新项目初审模式,严把项目“申报关”。一是建立项目现场调研制。对村、组、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项目,由章贡区财政局和该区扶贫办一同深入项目点,现场考察,共同论证,再由扶贫开发办提出考察论证报告。二是建立项目专家评审制。组织有关专家对区扶贫办提出的考察论证报告、工程计划、设计图纸、投资预算、社会及经济效益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并将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录进项目库。评审过程中,虚报、重报等不符合政策的项目,一律堵在项目库外。三是实行项目确定“两上两下”制。按照项目轻重缓急程度,从项目库中优选项目,拿出初步项目方案,经区扶贫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区财政局与区扶贫办联合向上申报。省市扶贫部门下达计划指标后,区财政局和区扶贫办根据计划指标认真审核扶贫项目,拿出明细项目方案,上报省市扶贫部门;省市扶贫部门下达项目批复后,再由区财政局和区扶贫办联合向乡镇财政所和项目单位下达项目计划。通过对扶贫项目实行前置源头的监管,提高了扶贫资金投放准确度。

  二、创新资金报账模式,严把资金“用途关”。一是设立专户管理制。在区农行设立扶贫专户,将上级扶贫项目建设资金纳入专户管理,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分类报账”的管理办法,克服了以往少数乡镇存在的扶贫资金被变更用途、挤占挪用现象。二是建立区级财政报账制。按照“专户管理、分项核算、封闭运行”的模式,对扶贫资金管理实行区级财政报账制。报账时要提供《扶贫项目财政资金报账单》、《扶贫项目支出明细单》、《扶贫项目验收单》、《扶贫项目完工登记表》和税务发票原始单据。三是建立首办责任制。项目实施单位只要将齐全的报账单据交给区财政局首办责任人后,首办责任人负责完成后面的工作流程,直到将项目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的账户。

  三、创新项目监管模式,严把项目“验收关”。一是建立定期报告制。项目实施单位定期向区财政局和区扶贫办报告项目实施情况,随时掌握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促进扶贫资金及时安全到位和合理有效使用。二是建立项目专项检查制。对扶贫项目开展定期检查、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做到既查账目、又看现场。重点检查是否滞留、截留扶贫资金,是否虚列支出套取扶贫资金,是否擅自变更项目或改变资金用途,确保扶贫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三是建立项目验收共同参与制。组织乡(镇)村组干部与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共同验收,并在《财政扶贫项目验收单》和《财政扶贫项目完工登记表》上签字负责。财政扶贫资金五万元以上的项目,区财政局分管领导和区扶贫办主要领导必须参加验收。四是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制。扶贫资金专管员对每个竣工项目及项目责任人拍照,并粘贴在《财政扶贫项目竣工登记表》上,汇编成竣工项目台账,并在项目库中对该项目及时销号,有效杜绝了假项目、重项目现象发生。

  四、创新资金整合模式,严把资金“监督关”。严格遵守扶贫资金不能“逆向”整合的原则,以扶贫开发项目为平台,积极整合其他涉农资金投向扶贫项目。一是以扶贫产业开发项目为引导,整合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残疾人保障金、优势产业建设、社会捐款等资金,着力扶持贫困人口发展生产,提高贫困人口的“造血”能力。二是以扶贫培训项目为引导,整合阳光工程、再就业、农村劳动力技能、温暖工程等资金,加大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提高贫困人口外出就业的能力。三是以扶贫基础设施项目为引导,整合测土配方、新农村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助残捐款等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村、组整体脱贫致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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