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崎洋之:日本地震保险责任由政府共同分担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6 15:28 来源: 新浪财经Hiroyuki:我是野村研究所的Hiroyuki,非常高兴给我提供这样的机会。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建立能够应对地震的地震保险制度。大家知道,日本是一个地震国,关于地震保险,包括其它的自然灾害的保险,可以说在全世界范围来看,只有很少国家有相关的保险,所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和挑战,我们今后在这样的问题之下,我们研究这方面的制度建立也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参考。
大约11个月之前,也就是一年前日本发生了一场东日本大地震,有很多伤亡人数,我们实际上支付的保险金是1.2万亿日元,是非常高额的。在日本被保险的对象有两种,一种是我们居住的住宅,另外就是商业用的不动产,比如办公楼、工厂等。在日本,国家的法律或国家的制度对家庭财产,就是自己居住的建筑物有地震的保险,因为日本是一个地震多发国,只要一发生大的地震,政府就一直在考虑我们是不是要建立一个相关的地震保险制度,它应该一个国营的还是私营的,或者说应该属于强制投保还是谁想投保就投保的任意投保形式,但其实在这些问题之前我们有一个更大的问题需要解决,在地震保险方面非常困难的问题有下面几个,比如说,1、一次地震造成的损失有可能是非常巨大的;2、地震发生的频度和造成损失的程度很难遵循一个大数规律;3、很有发生逆选择的可能性;4、我们赔付的时候进行定损非常困难。
日本地震的保险责任如果我们想转移到国外的再保险非常困难,除了第四点以外,其它几个部分都通过和政府共同分担得到了解决。地震保险制度,这是1964年建立的制度,最早的支付限额90万元,家庭支付财产60万元;1996年进行了修订,支付限额是5000万日元,家庭财产是1000万日元,而且对建筑物的损毁程度也有细致的划分,比如说全损、半损、部分损等等。
另外对保险保费的想法我们也有改变,这是过去保费制订图,(图)2005年日本政府召集了一些专家,对地震的风险进行了评估,在此基础上也进行了更加合理,也更加科学的参考图。在日本我们也成立了一个地震再保险公司,也就是各家承保的保险公司可以把保险责任转移给日本地震再保险公司,地震再保险公司再一次把它转移给政府或者直接承保的保险公司,因为他每次支付保险金总额有一个上限,根据这个上限,各方的支付限额也是有规定的。这一次我们是1000万亿以上,因为政府也进行了财政方面的重建和改革。
2001年修订的上限限额是1.5万亿,这是最大的上限,但这个上线的总支付限额在2002年的4月重新修订,现在提高到了2.12万元,现在我们在支付保险金的时候,是非常困难的操作。比如我们支付的时间,对每一户上门进行调查的时间。比如投保人跟我们联系以后,我们要上门进行调查,调查的时候需要哪一些时间呢?比如说您首先要对赔偿的内容,补偿的内容进行说明,然后对相关的情况进行调查,计算保险金等等。但是我们在调查的时候,实际上受灾的灾民们他可能更想去说明他一些受害情况,他的一些体验和心情等等,可能我们就不得不去听他的倾诉,实际上通过这样的调查我们了解到有这样的情况,所以调查一户基本上要花一个小时的时间,因为我们的工作时间是从上午到傍晚的日照时间,算上移动的时间可能一天只能走访四户。为了支付一万亿日元的赔付金,一个人一天只能上门四户的话,我们要看花多少时间花多少人力进行定损,但是在日本我们只花了两三个月就完成了这项任务。(图)5、6月份就开始支付,到7、8月份剩下的一些都已经支付完毕,也就是说我们的保险公司是尽了最大努力的。
除了地震保险以外,在日本还有一些善款或政府的救济金等等,但他们基本上还需要三四个月,尤其国家的救济金可能需要两三个月,但是我们的保险公司所支付的地震保险金是非常迅速的。今后我们需要考虑的是,这一次我们已经支付完毕的是1.2万亿日元,今后如果发生更大的地震,比如说首都直辖圈地震、东海地震等等,可能3、4倍更大的地震,我们的赔付程度也是更大的。如果我们每户走访都要花一定的时间,如果全部走完的话需要多少人力呢?
最后的提议,因为日本的保险制度是国家的制度,我们必须保护经济上非常弱势的群体,经济上非常弱势的群体是哪些人呢?就是经济能力不太高的人,但是现有的制度可能是一些经济上比较富裕的人更容易投保,所以这一点,我们认为日本政府也有必要重新进行思考。(调查表)收入水平投保的比例更高,保险公司可能很难有这样的提议。我们认为应该跟政府进行充分的沟通,我的结论就是,有必要缩小赔付金额,同时降低保费,让更多的低收人群也容易投保,这样也能减轻保险公司的负担。
新西兰、土耳其、美国加州这些情况,我们认为日本的地震保险制度是比较先进的,这次日本东京大地震对我们来说也是非常宝贵的经验,我们也希望在这些经验基础之上,在考虑建立地震保险制度方面,如果中国或韩方能提供一个好的参考就可以达到我说话的目的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