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江苏等地方政府 急切推动养老金入市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4 03:11 来源: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多省区研究推进地方社保基金组合投资
呼唤具体细则尽快出台
□本报记者 陈莹莹
中国证券报(微博)记者近日采访多位两会代表委员获悉,部分省份正积极研究推进地方社保基金的组合式投资运营。多个地方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主管部门应尽快出台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细则,制定一个安全、稳定和有保障的投资框架。
湖北省有关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目前湖北省已着手研究养老金组合投资问题,并筹划相关工作。今年能否开始试点还不确定,但是预计近两年会有相关举措。开始会选择几个城市先行试点,不会在全省推广。
他介绍,除储蓄和购买国债外,地方社保基金未来应在安全、稳健和有保障的前提下,逐步和有序地进入资本市场。根据2月下发的湖北省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2012年湖北省征收社会保险费622.22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439.32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50亿元、失业保险费20亿元、工伤保险费7.5亿元、生育保险费5.4亿元。
目前,正着手研究地方社保资金组合投资的不止湖北一省。多个余额500亿元以上的社保大省存在急迫的投资需求。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云峰表示,地方社保基金未来进行组合式投资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按国际惯例,在安全、稳健和有保障的投资框架下,社保基金合理投资运营是一举两得的事情。一方面,地方社保基金本身可以实现保值增值,解决未来可能存在的养老金资金缺口问题。另一方面,地方社保基金资金数额巨大,将其充分运用好,能支持国民经济发展。“以江苏省为例,因为经济比其他省份要发达一些,所以老龄化问题比其他省份出现得早,大概早了12年左右。所以,如何最大限度地实现现有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是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李云峰认为,未来地方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必须看准投资方向、把握分寸,不能将全部资金都投出去。“地方社保基金应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比如可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共同基金、私募基金等。地方社保基金投资,需做一个投资组合,尽量分散和规避投资风险。”
李云峰指出,在目前法律制度和国家政策没有明确的情况下,地方主管部门无法去投资运营地方社保基金。必须在法律制度和国家政策都十分完善情况下,地方社保基金才能投资运营,包括如何提高地方社保基金统筹层次、设计组合式投资方案等。
全国人大代表、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王和山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地方社保基金既是老百姓的养命钱,也是社会资源的一部分。如果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地方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当然是好事。就地方而言,没有反对理由。
王和山强调,地方社保基金组合式投资运营,必须由相关主管部门在政策层面予以规范和保障,否则地方部门不能也不敢去尝试。“养老金投资运营必须有具体的、完善的制度和保障。我们期待能尽快出台具体细则,形成一个安全的框架。”他认为,地方社保基金一定要在万无一失、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才可以投资运营,而且不应进入风险过高的投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