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商业企业品牌评价活动实施方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2 14:45 来源: 新浪财经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以来的政策,引导企业以品牌、标准、服务和效益为重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落实科学发展观,使“中国制造”、“中国创造”走向世界,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
中国生产力学会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
承办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零售供货商专业委员会
全国企业品牌评价活动暨企业文化建设论坛组织委员会
经理日报社
《商品与质量》周刊社
会务承办:北京五洲创意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组委会领导成员:
主 任:张志刚(中国商业联合会会长)
步正发(中国轻工联合会会长)
王茂林(中国生产力学会会长)
常务副主任:姜 明(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翟立功 (原国资委监事会主席)
侯贵良(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会长)
副主任:陈胜昌(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
王 民(中国商业联合会副秘书长)
谭新政(中国商业联合会零售供货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秘书长:谭新政(兼)
副秘书长:龙良贤 刘丰等
学术支持: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江苏省品牌学会、重庆市品牌学会、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品牌研究所、重庆文理学院品牌研究所。
媒体支持: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中国财经报、中国商报、中国联合商报、商品与质量周刊、经理日报、央视网招商频道、中国质量新闻网、新浪网、中国商品售后服务网、品牌与文化网、诚信交易网。
三、测评依据和办法:由企业申请和有关单位推荐相结合,严格按照《商业企业品牌评价与企业文化建设指南》标准,用科学的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测评。
由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人民大学、全国企业品牌评价活动暨企业文化建设论坛组委会联合发布测评数据。
四、测评对象: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商品生产、流通贸易、商业服务型企业。
五、活动形式:
(一)定期开展论坛:
1.全国商品生产型企业品牌建设论坛
2.全国流通贸易型企业品牌建设论坛
3.全国商业服务型企业品牌建设论坛
4.全国企业品牌总评榜发布会暨企业文化建设论坛
邀请著名专家学者及知名企业家到会演讲。
(二)召开评价揭晓发布会:
1.每年年底或次年初举行隆重的年度全国企业品牌评价总评榜揭晓发布晚会,请政府领导、著名专家学者为获得荣誉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证牌,并合影留念;
2.由全国有关电视、视频、网站直播或录播;
3.在全国一百家以上报刊、网站上公布测评结果;
4.获证书单位和个人照片、图片、简介、案例入编活动《会刊》,在颁奖前发送。
(三)评价依据: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商业企业品牌评价与企业文化建设指南》的有关规定评定:950分以上(含950分)为五星品牌;900分以上至949分(含900分)为四星品牌;800分以上至899分(含800分)为三星品牌;700分以上至799分(含700分)为二星品牌。
同时,按企业品牌或商业品牌划分,分别授予以下荣誉称号:
1.中国五星品牌
2.中国四星品牌
3.中国三星品牌
4.中国二星品牌
5.中国品牌400强
(注:按国家标准规定,品牌证书有效期三年,每年进行复审,三年后复评。每年复查时可分别升、降级或撤销。)
六、宣传称号,对照按国家标准要求,企业文化建设成绩突出的企业,授予如下称号:
1. 企业文化建设优秀企业
2. 企业文化建设特殊贡献单位
七、系列宣传方式:
(一)论坛前,在各大相关媒体开设专题,全面宣传;
(二)论坛期间,将邀请国内一百家以上媒体及网站,对论坛进行详尽报道。
八、费用:
(一)不向企业收取报名、测评费用;
(二)视活动费用成本,参会人员需交纳一定的会务费(含五星级酒店食宿费、会刊费、媒体公示费等);汇款打入指定账户;
户 名:中国商业联合会
开户行:建行北京月坛支行
帐 号:11001020500056019768
现场也可交纳。
(三)上榜企业自愿选择《商品与质量·品牌专刊》、《经理日报》等各类媒体展示(价格按各媒体报价优惠,另附)。
九、联系地址:
(一)全国企业品牌评价活动暨企业文化建设论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45号(100801)
官方网站:www.gkmy.org.cn www.ccass.org.cn
电 话:(010)66094340/4341 66094404 66094406
联 系 人:杨欣欣 谭伟
传真:(010)66094300
(二)中国商业联合会零售供货商专业委员会
地 址:北京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100834)
联系人:王日辉
电 话:(010)68391022
传 真:(010)6839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