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小股东挺身护权益 两个月三成议案未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1 08:52 来源: 新浪财经新浪财经讯 6月11日消息,据港媒报道,上市公司每年均举行股东大会给予股东们表达意见的机会,但一直以来,市场均认为股东会多只是一个形式,议案通过与否,仍由大股东决定;但据本报统计,在过去两个月举行的股东会中,有近三成议案未能获逾九成赞成通过,可见小股东日益注重自身权益。
经翻查港交所(00388)“披露易”网站后作统计,四月一日至六月八日期间,总共有861个股东周年大会举行,当中,在238个股东会中,有部分议案只有少于九成赞成,而在12个股东会中,更有部分议案遭到反对,相关议案一般为给予董事会发行新股的一般授权或个别董事的连任;再翻查去年资料,在238间今年有议案少于90%赞成的公司中,只有221间去年亦出现同样情况,而有议案遭反对的公司中,更只有3间出现同样情况,可见小股东的“维权”意识日益高涨。
一般议案仅需50%赞成
有“股坛长毛”之称独立股评人David Webb曾发起运动,鼓励小股东出席股东会,并就一般授权议案投反对票。他指出,港交所早应在两年前就一般授权事宜作咨询后,修改上市规则,将授权给予的发股上限由20%降至5%;他续指,在本港,一般授权议案在股东会上只需过半数赞成即可通过,但在英国要70%,在内地也要4,而在其后真正发股时也再需股东批准,可见香港在保护小股东权益上做得较差。
他又建议,港交所应规定董事会在发出配股建议后,应在14日内完成,因在现行规例下,董事会可先发出建议,待股价上升后再以原定配股价配股,变相增加折让。
应组委员会监察企业
香港投资学会主席谭绍兴则指,自从2008年电盈(00008)私有化事件后,小股东已开始更积极地在股东会上发表意见,而在部分政党推动下,更有专门出席股东会投票的“专业小股东”出现;他建议,要提升本港的企业管治水平,可考虑参考内地做法,要求公司成立由员工及小股东组成的监察委员会,该委员会可直接查阅董事会会议纪录,可避免如中信泰富(00267)早前因拒绝披露文件而闹上法庭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