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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摩华鑫全面回应: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17 00:16 来源: 证券时报网

  大摩华鑫基金全面回应相关媒体报道质疑问题

  证券时报记者 杜志鑫

  2011年12月23日,有媒体报道称,大摩华鑫基金公司涉嫌内幕交易、利益输送和操纵股价,涉及上市公司华茂股份、宁波富达、广汇股份、三特索道、中青旅(微博)和南京中商。今日,大摩华鑫基金发布公告,对媒体报道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全面澄清

  证券时报记者:有媒体报道称,贵公司旗下基金在买卖华茂股份股票时涉嫌内幕交易,贵公司调查的结果是什么?

  大摩华鑫:华茂股份是我公司长期关注的投资对象。早在2011年5月,我公司旗下基金即开始投资华茂股份,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仍有基金持有该股票。因该股持有广发证券(微博)、国泰君安、徽商银行等金融机构股权,基金经理将其视为“券商影子股”,并因其具有较高的弹性作为大盘趋势类品种进行投资操作。该公司于7月8日发布了业绩预增450%~500%的公告,增强了基金经理买入的信心。8月3日、4日,我公司旗下基金增持该股,截至2011年8月11日华茂股份半年度报告发布前,公司旗下基金合计持有该股股数占其流通股比例不足1%,持有市值不到我公司旗下基金资产净值的1%。

  8月5日至9日,受欧洲债务危机恶化以及标普公司突然下调美国政府长期国债信用评级影响,包括中国A股市场在内的全球股市大幅下挫,华茂股份股价跌幅接近15%。此时基金经理已对后市趋向谨慎,倾向于回避高弹性股票。8月11日华茂股份发布半年报,股价出现大幅反弹,回到买入价附近,基金经理认为这是难得的减持机会,即陆续卖出该股。资料显示,我公司旗下基金在此阶段还同时减持了中信证券、中国平安(微博)、吉林敖东等多只金融股或类金融股,反映出各基金对该类股票投资研判的一致性。

  我公司相关基金投资华茂股份比例占各基金资产净值均不足2%,为基金经理授权范围的自主投资。经查,该股票的研究报告、相关会议纪要、员工办公通讯记录中均未发现包含有内幕信息的内容。内部办公通讯记录显示,基金经理曾于该时段依据技术分析讨论买入和卖出的投资策略,因而对买卖时机产生了影响。鉴于内幕交易的隐蔽性和复杂性,我公司进行了外围调查,调查结果进一步证明我公司旗下基金投资华茂股份完全不存在内幕交易。

  证券时报记者:相关媒体报道质疑贵公司旗下基金投资宁波富达涉嫌利益输送,贵公司调查结果如何?

  大摩华鑫:宁波富达是我公司长期关注的投资对象。早在2009年,我公司大摩基础基金和大摩资源基金曾投资过宁波富达。2011年我公司旗下基金再次投资该股,将其作为地产股重点配置品种。截至2011年末,我公司旗下仍有基金持有该股票,合计约占其流通股本的5%。

  我公司对宁波富达的投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后发现,基金经理下达的所有宁波富达的投资指令中,采用以系统和交易员为主导完成的占比为90%,反映出基金经理没有干预交易执行的意图,因此不存在基金经理直接掌控成交时点和成交价格向私募接盘的可能性。

  证券时报记者:相关媒体报道质疑贵公司旗下基金砸盘广汇股份,贵公司调查结果如何?

  大摩华鑫:2011年9月19日,大摩领先基金经理变更,新任基金经理制定了减仓调整组合计划,其中广汇股份估值水平相对较高,同时投资项目存在低于预期的风险,因而成为减仓品种之一。10月10日是大摩领先基金第三次减持广汇股份。当日上午广汇股份触及跌停价之前,大摩领先基金下达的全部是以系统和交易员为主导实施委托的卖出指令,且占当时市场成交量的比例甚微,不足1%。显然,广汇股份的跌停并非由大摩领先基金的卖出所引起。当天,大摩领先基金下达的卖出广汇股份的指令数量中,采用以系统和交易员为主导完成的比例超过95%。10月11日,大摩领先基金按照原定计划继续减持广汇股份,当时卖出数量约占当日该股成交量的4%。

  我公司结合市场交易情况,对投资依据、委托行为和交易模式进行分析后认为,10月10日和11日广汇股份大幅下跌并非由大摩领先基金的卖出所引发,基金经理并不知晓广汇股份随后会发出利好公告,而是按照既定的投资策略进行操作。在以系统和交易员为主导来完成的交易策略下,通过所谓的“砸盘”进行利益输送不具备可能性。

  证券时报记者:相关媒体报道质疑贵公司旗下基金投资三特索道、中青旅和南京中商涉嫌操纵股价,贵公司调查结果如何?

  大摩华鑫: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认定标准,对比当时的市场交易数据,我公司对媒体报道中提及的三特索道、中青旅和南京中商的投资依据、投资指令、交易委托及交易结果进行了逐笔分析,未发现上述股票的投资存在操纵股价行为。

  在日常投资操作中,当市场走势与预期不一致时,基金经理及时应变,调整投资交易策略,是专业能力的体现。例如,三特索道在媒体报道中提及的9月9日至10月11日期间成交不活跃,基金经理因长期看好该股,在流动性不佳的情况下,下达买入指令是希望在合适的价位能够有机会尽量买入。再如,10月10日,大摩领先基金共下达3笔买入中青旅指令,临近收市时该股抛压增大,基金经理判断该股有可能继续下跌,撤销了当时该股所有未成交的指令以避免损失。另外,10月11日,我公司只有一笔南京中商的卖出指令,指令人并非媒体报道中所提到的徐强。

  证券时报记者:相关媒体报道称,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时随意加减仓,实际情况是否如此?

  大摩华鑫:2011年9月的市场复杂多变,从月初到9月20日,上证综指已有近5%的跌幅。当时市场关注美联储21日会议,如推出QE3,市场有可能出现反弹。此时大摩卓越成长基金仓位已接近基金合同60%的下限,远低于估算的市场同类基金的平均仓位水平。21日,大盘表现强劲,结合前期判断,基金经理认为这是反弹的开始,所以迅速将仓位提高到75%。当晚,美联储会议没有出台期望中的QE3,海外市场出现了大幅下跌。22日,A股市场低开低走,证明了21日的大涨和前期短暂的单日大涨一样,并没有持续性。基金经理及时纠错,调低仓位。上证指数当日下跌超过2%,之后数个交易日又持续下跌接近5%。正是因为这一阶段时间内,市场每次都是弱势反弹,持续时间仅几日甚至单日,所以基金经理在对后续市场走势的判断上更加趋于谨慎,减少操作。

  证券时报记者:相关媒体报道称,大摩领先的基金经理不知道60%的底仓限制,实际情况是否如此?

  大摩华鑫:基金经理知晓所管理基金的仓位限制。2011年10月中旬,大摩领先基金在调仓过程中,股票仓位降至60%的基金合同底限。因投资交易系统中设置了相应的风控阀值,该基金无法再执行卖出委托。交易员给基金经理发了提示邮件。而此时基金经理正在公司会议室参加路演,未能及时收到相关信息。基金经理在邮件中表示“这么重要的事现在才知道”,指的是他此时才知晓当日其投资指令不能完全执行,而不是指他不知晓有关底限的规定。

  证券时报记者:相关媒体报道称,大摩领先基金经理未遵循投资决策委员会关于基金投资决策区间的规定,实际情况是否如此?

  大摩华鑫:我公司在每月的第二个交易日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月度会议,并在会上确定当月各基金仓位控制区间,该区间具有一定弹性,由交易管理部负责日常监控。大摩领先基金9月的仓位建议是由原任基金经理提出的,新任基金经理于9月中旬接任后曾与公司投委会主席和委员沟通过其投资策略,即首先通过减仓调整组合结构,仓位会减到基金合同规定的底限,并获得批准。经查,大摩领先基金于10月初向投委会提交了新的持仓计划。新任基金经理的仓位方案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相关流程和规定,不存在“连续一个月不遵循规定”的情况。

  证券时报记者:相关媒体报道称,公司督察长代行交易管理部总监,实际情况如何?

  大摩华鑫:2011年10月28日,我公司决定对交易管理部进行人事调整。为了在管理岗位出现空缺的特殊时期加强该部门的内部管理,稳定队伍,控制风险,我公司决定委派督察长临时代理交易管理部总监职务。在此期间,督察长指导交易管理部对内部制度和流程进行梳理,加强了内部管理,协调了公司各部门关系,确保了投资交易的正常有序进行。在顺利完成过渡交接后, 12月5日公司已解除了督察长的代理职务。我公司认为,在交易管理部管理出现问题成为风险源时,为控制风险,保证投资交易的安全有序开展,由督察长代管交易管理部是必要的,与督察长指导监督风险管理的职责并无根本性冲突,符合公司整体风控的需要,也符合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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